“彭泽县行政审批事项”发改委国动办办事指南
“彭泽县行政审批事项”发改委国动办办事指南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人防工程确需改造、封填、拆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人防工程易地重建或结合改建工程再建的费用由改造、封填、拆除方承担;
(4)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
3.申报材料
(1)补建人防工程施工图纸资料;
(2)人防工程改造、封填、拆除方案;
(3)拆除人防工程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
(4)人防工程改造、封填、拆除审批表。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予以批准的条件(1)须取得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方案和面积核算报告书;(2)获得发改部门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4)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不予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2)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防需要审查意见书: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请材料应符合《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真实有效;(2)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3.申报材料
(1)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表;
(2)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对该项目的批文、抄告单或会议纪要;
(3)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
(4)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表;
(5)申请文件。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通信警报设施拆移和重新安装的费用由拆移方承担;
(2)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
(3)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用房确需拆建的;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3.申报材料
(1)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补建方案;
(2)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申请表;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2)国家一、二、三类人民 (略) 修建比例依次为8%、7%、6%;(3)省级人民 (略) 、经济发达镇修建比例分别为5%、4%。”
3.申报材料
(1)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规划面积核准单);
(3)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2)国家一、二、三类人民 (略) 修建比例依次为8%、7%、6%;(3)省级人民 (略) 、经济发达镇修建比例分别为5%、4%。”
3.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规划面积核准单):
(2)易地建设依据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
(5)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按赣发改收费〔2019〕635号文件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
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有测量资质机构出具的地下管线、建筑物基础与该人防工程关系实测图;
(2)设计单位出具的地下管线、建筑项目对该人防工程影响报告及处理方案(含经费落实计划)。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4)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
3.申报材料
(1)提交有测量资质单位出具的建筑基础与人防工程关系实测图和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对已建人防工程影响报告;
(2)总平面规划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项目批文;
(4)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表。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略) (略) 站
县 (略) 站
各省、 (略) (略) 站
(略) 站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人防工程确需改造、封填、拆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人防工程易地重建或结合改建工程再建的费用由改造、封填、拆除方承担;
(4)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
3.申报材料
(1)补建人防工程施工图纸资料;
(2)人防工程改造、封填、拆除方案;
(3)拆除人防工程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
(4)人防工程改造、封填、拆除审批表。
4.办理流程
4.1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予以批准的条件(1)须取得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方案和面积核算报告书;(2)获得发改部门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4)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不予批准的条件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2)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防需要审查意见书: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请材料应符合《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真实有效;(2)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3.申报材料
(1)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表;
(2)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对该项目的批文、抄告单或会议纪要;
(3)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表;
(4)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表;
(5)申请文件。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通信警报设施拆移和重新安装的费用由拆移方承担;
(2)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
(3)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用房确需拆建的;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3.申报材料
(1)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补建方案;
(2)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申请表;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2)国家一、二、三类人民 (略) 修建比例依次为8%、7%、6%;(3)省级人民 (略) 、经济发达镇修建比例分别为5%、4%。”
3.申报材料
(1)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规划面积核准单);
(3)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其一次性规划新建或者新增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下列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2)国家一、二、三类人民 (略) 修建比例依次为8%、7%、6%;(3)省级人民 (略) 、经济发达镇修建比例分别为5%、4%。”
3.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规划面积核准单):
(2)易地建设依据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
(5)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按赣发改收费〔2019〕635号文件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10.投诉电话
0792-*/0792-*
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
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
2.申请条件
需符合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有测量资质机构出具的地下管线、建筑物基础与该人防工程关系实测图;
(2)设计单位出具的地下管线、建筑项目对该人防工程影响报告及处理方案(含经费落实计划)。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4)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
3.申报材料
(1)提交有测量资质单位出具的建筑基础与人防工程关系实测图和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对已建人防工程影响报告;
(2)总平面规划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项目批文;
(4)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表。
4.办理流程
4.1 线上办理
江西 (略) → (略) →部门服务→彭泽县人防办→搜索事项→办事指南→在线办理。
4.2 线下办理
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或至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受理窗口统一出件。
5.收费信息
不收费
6.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7.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8.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江西 (略) 。
线下办理: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专区人防办窗口。
9.咨询电话
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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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略)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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