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粮改饲项目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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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粮改饲项目批复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自主申报、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新绛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略) 、新绛县思无涯家庭农场、新绛宾宾养殖场、新绛县贵龙养殖场、新 (略) 、新绛县 (略) 、新绛县北张镇江潮养殖场、新 (略) 、新绛县泉掌镇黑尔养殖屠宰场、新绛县泉掌镇泉掌村俊生养殖场、新绛县金金养牛专业合作社、新 (略) 、新绛县永明养殖专业合作社、新绛县古交镇下船庄村小鹏养牛场、新 (略) 、新绛县犇强养殖专业合作社、 (略) 村全锁养殖场、新绛县木安养殖专业合作社、新绛县英达养殖专业合作社、新 (略) 、新绛县恒强养殖场等21家单位。

  二、项目实施地点

  龙兴镇仁义村、南梁村,三泉镇双陀村,泽掌镇泽掌村,北张镇北行庄村,泉掌镇泉掌村、东韩村,古交镇古交村、周流村、翠岭村、下船庄村、王村,万安镇杜庄村,阳王镇刘峪村,横桥镇支社村、支北庄村等16个村。

  三、项目目标任务

  上述拟定21家实施单位共同完成粮改饲面积0.*亩。

  四、项目补助资金

  (一)补助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元。

  (二)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用于青贮玉米等饲草收贮环节。

  (三)补助标准:以通过验收认定的粮改饲面积进行核算,每亩补贴不超过160元。

  五、其他事项

  公 示 期:2024年8月21日-8月25日

  联系电话:0359-*

  2024年8月21日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自主申报、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新绛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略) 、新绛县思无涯家庭农场、新绛宾宾养殖场、新绛县贵龙养殖场、新 (略) 、新绛县 (略) 、新绛县北张镇江潮养殖场、新 (略) 、新绛县泉掌镇黑尔养殖屠宰场、新绛县泉掌镇泉掌村俊生养殖场、新绛县金金养牛专业合作社、新 (略) 、新绛县永明养殖专业合作社、新绛县古交镇下船庄村小鹏养牛场、新 (略) 、新绛县犇强养殖专业合作社、 (略) 村全锁养殖场、新绛县木安养殖专业合作社、新绛县英达养殖专业合作社、新 (略) 、新绛县恒强养殖场等21家单位。

  二、项目实施地点

  龙兴镇仁义村、南梁村,三泉镇双陀村,泽掌镇泽掌村,北张镇北行庄村,泉掌镇泉掌村、东韩村,古交镇古交村、周流村、翠岭村、下船庄村、王村,万安镇杜庄村,阳王镇刘峪村,横桥镇支社村、支北庄村等16个村。

  三、项目目标任务

  上述拟定21家实施单位共同完成粮改饲面积0.*亩。

  四、项目补助资金

  (一)补助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元。

  (二)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用于青贮玉米等饲草收贮环节。

  (三)补助标准:以通过验收认定的粮改饲面积进行核算,每亩补贴不超过160元。

  五、其他事项

  公 示 期:2024年8月21日-8月25日

  联系电话:0359-*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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