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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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4年08月21日 08:39 环境保护局

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3年6月13日至27日,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文山州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根据《文山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委〔2023〕513号)要求,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丘北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丘北县制定了《丘北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及整改措施

整改问题: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天星乡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整改措施:1.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按时、按质推进整改,确保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彻底、到位。2.按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实行整改滞后问题提醒预警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3.2024年6月底前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办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反馈督办,确保所有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4.落实已完成整改信访举报件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认同感和满意率,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程序落实交办信访举报件验收销号工作,做到办结认可一件,验收销号一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件信访举报件的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二、整改完成情况

措施1.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按时、按质推进整改,确保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涉及丘北信访举报问题2件,均按要求完成整改。

措施2.按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实行整改滞后问题提醒预警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整改工作,丘北县涉及的2件交办件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州级验收。

措施3.2024年6月底前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办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反馈督办,确保所有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开展专项督查纳入2024年督查计划,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6月28日针对8个整改问题进行督查,要求相关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并对整改完成问题有序推进验收销号。

措施4.落实已完成整改信访举报件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认同感和满意率,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程序落实交办信访举报件验收销号工作,做到办结认可一件,验收销号一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件信访举报件的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涉及丘北信访举报问题2件,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2件并通过州级验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清单有序推进整改。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聚焦整改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应改尽改、挂账销号。

(二)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整改。强化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的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促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交办、约谈和帮扶等工作机制,强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和督查、督办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等,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4年08月21日 08:39 环境保护局

丘北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3年6月13日至27日,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文山州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根据《文山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委〔2023〕513号)要求,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丘北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丘北县制定了《丘北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及整改措施

整改问题:部分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办理不到位。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天星乡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整改措施:1.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按时、按质推进整改,确保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彻底、到位。2.按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实行整改滞后问题提醒预警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3.2024年6月底前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办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反馈督办,确保所有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4.落实已完成整改信访举报件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认同感和满意率,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程序落实交办信访举报件验收销号工作,做到办结认可一件,验收销号一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件信访举报件的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二、整改完成情况

措施1.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按时、按质推进整改,确保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涉及丘北信访举报问题2件,均按要求完成整改。

措施2.按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实行整改滞后问题提醒预警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整改工作,丘北县涉及的2件交办件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州级验收。

措施3.2024年6月底前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办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反馈督办,确保所有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开展专项督查纳入2024年督查计划,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6月28日针对8个整改问题进行督查,要求相关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并对整改完成问题有序推进验收销号。

措施4.落实已完成整改信访举报件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切实提高群众认同感和满意率,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程序落实交办信访举报件验收销号工作,做到办结认可一件,验收销号一件。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件信访举报件的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涉及丘北信访举报问题2件,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2件并通过州级验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清单有序推进整改。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聚焦整改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应改尽改、挂账销号。

(二)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整改。强化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的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促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交办、约谈和帮扶等工作机制,强化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和督查、督办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等,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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