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宁夏三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4S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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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宁夏三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4S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宁夏三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4S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三喜 (略) (上汽大众4S店)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三喜 (略) (上汽大众4S店)

建设地点

(略) 金凤区创业街68号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金凤区创业街68号,建筑面积为5512.94m2,为宁夏三喜 (略) (上汽大众45店)项目的运行,主要用于行政办公、维修保 养以及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4.*元,占总投资的3.73%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三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瑞鑫 (略)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X

数据来源单位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烤漆房调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锅炉燃烧废气及汽车尾气等。调漆产生的少量废气采用负压风机抽至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漆产生的漆雾颗粒采用过滤棉进行吸附处理,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 1 根 15m 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排放。洗枪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采用负压风机抽至“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食堂废水经分别经 5m3 隔油和 2m3的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软化废水及锅炉排水共同经 30m3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水一同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达力(银川)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优先选购噪声值较低的生产设备,选用隔音效果好的材质;对于属于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器;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要采取严格的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采用隔音效果好的材质;设备基础应安装减振、隔振材料。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项目投产运营后要进行后续环境噪声监测,监测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是否达标,若不达标要从噪声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整改。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废汽车零部件、废旧轮胎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油泥、油漆渣、废油漆桶、UV 光氧+活性炭一体机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光催化氧化管、烤漆房饱和的废过滤棉、废旧蓄电池、废电子元件及含油废棉纱、手套及含油废拖布等,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宁夏宁东清大 (略) 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料桶、隔油沉淀池废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漆渣、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UV 光氧处理装置废灯管、废旧蓄电池、废电子元件、油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宁夏 (略) 处理。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宁夏三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4S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三喜 (略) (上汽大众4S店)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三喜 (略) (上汽大众4S店)

建设地点

(略) 金凤区创业街68号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金凤区创业街68号,建筑面积为5512.94m2,为宁夏三喜 (略) (上汽大众45店)项目的运行,主要用于行政办公、维修保 养以及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4.*元,占总投资的3.73%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三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瑞鑫 (略)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X

数据来源单位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烤漆房调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锅炉燃烧废气及汽车尾气等。调漆产生的少量废气采用负压风机抽至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漆产生的漆雾颗粒采用过滤棉进行吸附处理,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 1 根 15m 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排放。洗枪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采用负压风机抽至“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和食堂废水经分别经 5m3 隔油和 2m3的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软化废水及锅炉排水共同经 30m3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水一同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达力(银川)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优先选购噪声值较低的生产设备,选用隔音效果好的材质;对于属于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器;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要采取严格的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采用隔音效果好的材质;设备基础应安装减振、隔振材料。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项目投产运营后要进行后续环境噪声监测,监测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是否达标,若不达标要从噪声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整改。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废汽车零部件、废旧轮胎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油泥、油漆渣、废油漆桶、UV 光氧+活性炭一体机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光催化氧化管、烤漆房饱和的废过滤棉、废旧蓄电池、废电子元件及含油废棉纱、手套及含油废拖布等,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宁夏宁东清大 (略) 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漆料桶、隔油沉淀池废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漆渣、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UV 光氧处理装置废灯管、废旧蓄电池、废电子元件、油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宁夏 (略)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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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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