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信泰电子西安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西高新审批发〔2024〕60号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同意信泰电子西安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西高新审批发〔2024〕60号
信泰电子(西安)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信泰第〔2024-09〕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信泰电子(西安)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F*),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 (略) 板蚀刻过程中产生的900吨废氯化铜(398-051-22)、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700吨废铜泥(336-062-17) 转移至浙江绍兴 (略) 进行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转移,转移前应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加盖你公司公章后随车携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径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告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转移完成后,你公司负责协助接受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一式五份并加盖产废、运输、接受单位公章,一份由接受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受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存档,一份交运输单位存档,一份交你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存档,一份自行留存。
三、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移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电子转移联单业务咨询电话:029-*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20日
信泰电子(西安)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信泰第〔2024-09〕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信泰电子(西安)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F*),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 (略) 板蚀刻过程中产生的900吨废氯化铜(398-051-22)、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700吨废铜泥(336-062-17) 转移至浙江绍兴 (略) 进行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转移,转移前应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加盖你公司公章后随车携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径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告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转移完成后,你公司负责协助接受单位通过“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一式五份并加盖产废、运输、接受单位公章,一份由接受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受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存档,一份交运输单位存档,一份交你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存档,一份自行留存。
三、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移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电子转移联单业务咨询电话:029-*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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