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4年8月16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4年8月16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区察哈尔西 (略) 集宁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项目 | (略) 集宁区泉山北街 (略) 交汇处 | (略) (略) | 内蒙古内大节能 (略) | 项目占地面积520m2,租赁3 层楼 (略) 建设,主要为1 层大厅、走廊、服务台、配方颗粒室、西药室、 办公室、煎药室、中药房、理疗室、中医科、DR 室、心电/CT 室;2 层为内窥镜室、医学检验中心、化验室、采血处、治疗室、值班休息室、医疗综合办公室、彩超室、病房、输液室、医保办公室、卫生间、苏醒室;3 层为麻醉室、备品室、医生值班室、治疗室、病房。设置床位 30 张,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本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医院诊疗范围不涉及传染病和结核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8.*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35%。 | 项目在设备安装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相关环保工作。项目冬 (略) (略) ,运营期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取日产日清,按照规范设置温控装置,加强暂存间通风;医院检验室、煎药室配有换气扇,加强通风;污水处理间全封闭,在污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产生的 H2S、NH3、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标准。项目不设置传染科,无含致病菌废水,产生的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消毒、过滤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规模为15m3/d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A等 (略) (略) 最终进入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要求做好实验废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采用加盖塑料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地面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及托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污水处理设备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并进行脱水、消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即清即运;中药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要求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拉运台账。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及车间隔声降噪,厂区及厂界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对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池和污水处理间采取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的重点防渗措施;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的简单防渗措施,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区察哈尔西 (略) 集宁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项目 | (略) 集宁区泉山北街 (略) 交汇处 | (略) (略) | 内蒙古内大节能 (略) | 项目占地面积520m2,租赁3 层楼 (略) 建设,主要为1 层大厅、走廊、服务台、配方颗粒室、西药室、 办公室、煎药室、中药房、理疗室、中医科、DR 室、心电/CT 室;2 层为内窥镜室、医学检验中心、化验室、采血处、治疗室、值班休息室、医疗综合办公室、彩超室、病房、输液室、医保办公室、卫生间、苏醒室;3 层为麻醉室、备品室、医生值班室、治疗室、病房。设置床位 30 张,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本项目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医院诊疗范围不涉及传染病和结核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8.*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35%。 | 项目在设备安装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相关环保工作。项目冬 (略) (略) ,运营期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采取日产日清,按照规范设置温控装置,加强暂存间通风;医院检验室、煎药室配有换气扇,加强通风;污水处理间全封闭,在污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产生的 H2S、NH3、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标准。项目不设置传染科,无含致病菌废水,产生的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消毒、过滤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规模为15m3/d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A等 (略) (略) 最终进入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营期要求做好实验废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采用加盖塑料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地面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及托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污水处理设备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并进行脱水、消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即清即运;中药药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要求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拉运台账。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及车间隔声降噪,厂区及厂界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对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池和污水处理间采取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的重点防渗措施;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的简单防渗措施,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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