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凤凰县兑现3起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利剑”行动--凤凰县兑现3起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近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发放“利剑行动”有奖举报3起,共计奖金600元,并对举报人进行表彰。
近期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分别对群众举报3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1、对凤 (略) 有污水直排环境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元。2、对杨某某、段某某、杨某某非法加工提炼辰砂并存在未取得环保等相关手续及污染实施未完善的情况下生产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用于生产的九口灶台原地进行查封。用于生产的原料:硫磺(七袋)、硫磺和水银混合物464.5斤(六桶)、水银543斤(8罐)、辰砂530斤,予以扣押予以查封扣押,并依法将姜某某、张某某2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进行生态损害赔偿。3、对宏良加工厂存在未取得环保等相关手续及污染实施未完善的情况下生产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24.*元,并进行生态损害赔偿。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对3起提供环境违法线索的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予以奖励。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公众参与力度,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持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群众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线索,可以拨打电话:0743-*,或者登录“*” (略) 或者来信来访进行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近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发放“利剑行动”有奖举报3起,共计奖金600元,并对举报人进行表彰。
近期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分别对群众举报3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1、对凤 (略) 有污水直排环境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元。2、对杨某某、段某某、杨某某非法加工提炼辰砂并存在未取得环保等相关手续及污染实施未完善的情况下生产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用于生产的九口灶台原地进行查封。用于生产的原料:硫磺(七袋)、硫磺和水银混合物464.5斤(六桶)、水银543斤(8罐)、辰砂530斤,予以扣押予以查封扣押,并依法将姜某某、张某某2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进行生态损害赔偿。3、对宏良加工厂存在未取得环保等相关手续及污染实施未完善的情况下生产经营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24.*元,并进行生态损害赔偿。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对3起提供环境违法线索的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予以奖励。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公众参与力度,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持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群众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线索,可以拨打电话:0743-*,或者登录“*” (略) 或者来信来访进行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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