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细秀继承陈金生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关于韦细秀继承陈金生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韦细秀申请继承陈金生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年10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陈金生
继承人:韦细秀
不动产坐落:鹿 (略) 20号“千钧福邸”3栋4单元203室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建筑面积/分摊面积)141.87平方米/23.1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寨县鹿 (略) 8号汇一联商务楼三楼(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
公告单位: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1日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韦细秀申请继承陈金生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年10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陈金生
继承人:韦细秀
不动产坐落:鹿 (略) 20号“千钧福邸”3栋4单元203室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建筑面积/分摊面积)141.87平方米/23.1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寨县鹿 (略) 8号汇一联商务楼三楼(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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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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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陈金生
继承人:韦细秀
不动产坐落:鹿 (略) 20号“千钧福邸”3栋4单元203室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建筑面积/分摊面积)141.87平方米/23.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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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陈金生
继承人:韦细秀
不动产坐落:鹿 (略) 20号“千钧福邸”3栋4单元203室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建筑面积/分摊面积)141.87平方米/23.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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