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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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镇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6日至3月28日, (略) 管理局2019年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略) 管理局属县政府管理事业机构,正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25名,实有干部职工46人、协管员17人。按照2022年5月11日县委编委会〔2022〕1号会议纪要精神,从2022年6月起将城管局23名自收自支人员纳入全额财政供养管理。内设办公室、公用事业股等9个股室。主要职责是 (略) 市容、环 (略) 管理综合执法, (略) 中长期规划, (略) 政管理, (略) 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和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绿化补偿费及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指导各镇集镇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元;同期支出*.08元,上年结余*.16元,年末结转下年*.35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元;同期支出*.65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元,同期支出*.93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元,同期支出*.90元,年末结转下年 -*.88元。

(三)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单位固定资产*.68元,单位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登记台账。账面反映财政应返还额度*.03元,预付账款*.38元,其他应收款*.46元,应缴财政款-*.61元,其他应付款*.5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城市管理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2022年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遵守财经法规相关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额支付现金*元。

(二)智慧城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项目运行效益不高。

四、审计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处理。对“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责成单位今后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超额使用现金;对“智慧城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项目运行效益不高”的问题,责成单位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 (略) 管理局组织财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今后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智慧城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项目运行效益不高”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严格项目管理及审核办理流程,今后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努力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镇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6日至3月28日, (略) 管理局2019年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略) 管理局属县政府管理事业机构,正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25名,实有干部职工46人、协管员17人。按照2022年5月11日县委编委会〔2022〕1号会议纪要精神,从2022年6月起将城管局23名自收自支人员纳入全额财政供养管理。内设办公室、公用事业股等9个股室。主要职责是 (略) 市容、环 (略) 管理综合执法, (略) 中长期规划, (略) 政管理, (略) 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和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绿化补偿费及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指导各镇集镇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元;同期支出*.08元,上年结余*.16元,年末结转下年*.35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元;同期支出*.65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元,同期支出*.93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元,同期支出*.90元,年末结转下年 -*.88元。

(三)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单位固定资产*.68元,单位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登记台账。账面反映财政应返还额度*.03元,预付账款*.38元,其他应收款*.46元,应缴财政款-*.61元,其他应付款*.5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城市管理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2022年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遵守财经法规相关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额支付现金*元。

(二)智慧城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项目运行效益不高。

四、审计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处理。对“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责成单位今后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超额使用现金;对“智慧城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项目运行效益不高”的问题,责成单位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 (略) 管理局组织财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相关法律法规,今后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对“智慧城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项目运行效益不高”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严格项目管理及审核办理流程,今后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努力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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