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2010至2011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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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2010至2011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镇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26日至8月14日,对镇安县畜牧兽医中心2020年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镇安县畜牧兽医中心于2012年元月组建而成,正科建制,编制35人。2014年4月,镇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从畜牧兽医中心单设,核减编制12人。2020年12月,根据中共镇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保留“县畜牧兽医中心”,事业性质,正科级规格,财政全额拨款,编制23名,现有干部职工25人,其中:正式干部职工23人、工勤1人、公益岗位1人。内设办公室、畜牧股等八个股室。主要职责:承担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及良种项目推广,负责畜禽饲养、防疫技术的普及宣传、培训咨询和服务;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等工作。

(二)财政收支情况

1.经费收支情况

2020年度财政收入总计*.70元,同期支出*.08元,上年结余*.81元,调增净资产8399元,累计结转下年*.43元。2021年度财政收入总计*.58元,同期支出*.28元,累计结转下年*.73元。2022年度财政收入总计*.92元,同期支出*.75元,调减报废核销固定资产及折旧*.27元,上年结转*.73元,年末结转下年*.63元。

2.专款收支情况

2020年度专款收入*元,同期支出*元,上年结余*元,年末结转下年*元。2021年度专款收入*元,同期支出*元,上年结余*元,年末结转下年*元。2022年度专款收入*元,同期支出*元,上年结余*元,累计结转下年*元。

(三)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单位固定资产净值*.24元,单位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登记台账。经费账面反映其他应收款*.93元,短期借款*元。专款帐反映预付账款余额*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畜牧兽医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2022年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遵守财经法规相关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车辆加油及维修未能严格执行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镇安县财政局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要求。

(二)职工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三)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涉及资金*.93元。

四、审计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处理。

对“车辆加油及维修未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要求”的问题,责成单位今后严格执行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确定的公务车辆“三定点”工作要求;对“职工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单位今后严格按照严格执行《镇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差旅费审批、报销管理制度;对“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责成单位组织清缴工作组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按照相关程序上会研究确认,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车辆加油及维修未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要求”的问题,县畜牧兽医中心组织职工学习《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镇安县财政局关于2021-2024年度镇安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规定确定维修供应商,签订维修合同;对“职工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畜牧兽医中心组织财务、办公室人员学习《镇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对“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县畜牧中心下发了清缴通知,并依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畜牧中心核销往来账户的批复》文件,已对往来账户进行账务处理,整改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镇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26日至8月14日,对镇安县畜牧兽医中心2020年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镇安县畜牧兽医中心于2012年元月组建而成,正科建制,编制35人。2014年4月,镇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从畜牧兽医中心单设,核减编制12人。2020年12月,根据中共镇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保留“县畜牧兽医中心”,事业性质,正科级规格,财政全额拨款,编制23名,现有干部职工25人,其中:正式干部职工23人、工勤1人、公益岗位1人。内设办公室、畜牧股等八个股室。主要职责:承担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及良种项目推广,负责畜禽饲养、防疫技术的普及宣传、培训咨询和服务;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等工作。

(二)财政收支情况

1.经费收支情况

2020年度财政收入总计*.70元,同期支出*.08元,上年结余*.81元,调增净资产8399元,累计结转下年*.43元。2021年度财政收入总计*.58元,同期支出*.28元,累计结转下年*.73元。2022年度财政收入总计*.92元,同期支出*.75元,调减报废核销固定资产及折旧*.27元,上年结转*.73元,年末结转下年*.63元。

2.专款收支情况

2020年度专款收入*元,同期支出*元,上年结余*元,年末结转下年*元。2021年度专款收入*元,同期支出*元,上年结余*元,年末结转下年*元。2022年度专款收入*元,同期支出*元,上年结余*元,累计结转下年*元。

(三)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单位固定资产净值*.24元,单位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登记台账。经费账面反映其他应收款*.93元,短期借款*元。专款帐反映预付账款余额*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畜牧兽医中心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2022年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遵守财经法规相关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车辆加油及维修未能严格执行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镇安县财政局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要求。

(二)职工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三)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涉及资金*.93元。

四、审计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处理。

对“车辆加油及维修未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要求”的问题,责成单位今后严格执行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确定的公务车辆“三定点”工作要求;对“职工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单位今后严格按照严格执行《镇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差旅费审批、报销管理制度;对“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责成单位组织清缴工作组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按照相关程序上会研究确认,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车辆加油及维修未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三定点”工作要求”的问题,县畜牧兽医中心组织职工学习《镇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镇安县财政局关于2021-2024年度镇安县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规定确定维修供应商,签订维修合同;对“职工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畜牧兽医中心组织财务、办公室人员学习《镇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单位财务制度,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对“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县畜牧中心下发了清缴通知,并依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畜牧中心核销往来账户的批复》文件,已对往来账户进行账务处理,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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