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工资发放中心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镇安县工资发放中心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镇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3日至3月13日,对镇安县工资发放中心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评价意见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工资发放中心于2004年成立,为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20年单位名称由县工资统发中心更改为县工资发放中心。单位编制11人,实有在编人数12人,合同制聘用1人,内设三个业务口:教科文口、行政政法社保口、经建农业企业预算口。该单位主要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更新和工资档案管理工作,审核汇总用人单位在财政云人员台账上报的人员及工资变化情况,建立个人工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审计情况
1.2021至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账面收入合计*.81元;支出合计*.87元。2022年账面收入合计*.44元;支出合计*.96元。
2.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22年年末账面固定资产原值*.80元,累计折旧*.40元,固定资产净值*.40元。
3.债权债务情况
2021年初应收账款1293元,截止2022年末应收账款0元。
审计结果表明,镇安县工资发放中心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支出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违规拨付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元。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单位违规拨付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元”问题,责令县工资中心今后严格规范单位经费开支范围;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责令改正,及时补记入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严格规范单位经费开支。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协调,财务人员和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及时对账,做到账账一致、账实一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单位违规拨付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元”问题。县工资发放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工资中心2021至2022年财政收支审计整改会议,针对此问题,要求单位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严格开支范围,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二)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县工资发放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已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审批单并在固定资产系统已登记入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镇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3日至3月13日,对镇安县工资发放中心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评价意见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工资发放中心于2004年成立,为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20年单位名称由县工资统发中心更改为县工资发放中心。单位编制11人,实有在编人数12人,合同制聘用1人,内设三个业务口:教科文口、行政政法社保口、经建农业企业预算口。该单位主要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更新和工资档案管理工作,审核汇总用人单位在财政云人员台账上报的人员及工资变化情况,建立个人工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审计情况
1.2021至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账面收入合计*.81元;支出合计*.87元。2022年账面收入合计*.44元;支出合计*.96元。
2.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22年年末账面固定资产原值*.80元,累计折旧*.40元,固定资产净值*.40元。
3.债权债务情况
2021年初应收账款1293元,截止2022年末应收账款0元。
审计结果表明,镇安县工资发放中心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支出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违规拨付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元。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单位违规拨付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元”问题,责令县工资中心今后严格规范单位经费开支范围;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责令改正,及时补记入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严格规范单位经费开支。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协调,财务人员和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及时对账,做到账账一致、账实一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单位违规拨付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元”问题。县工资发放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工资中心2021至2022年财政收支审计整改会议,针对此问题,要求单位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规,严格开支范围,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二)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县工资发放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已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审批单并在固定资产系统已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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