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润电智慧能源泰兴有限公司润电智慧能源曲霞镇渔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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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润电智慧能源泰兴有限公司润电智慧能源曲霞镇渔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略) 曲霞镇朱圩村

建设单位:润电智慧能源(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润电智慧能源(泰兴)有限公司拟投资4728 (略) 曲霞镇租用土地建设润电智慧能源曲霞镇渔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项 (略) 曲霞镇朱圩村,利用现有鱼塘水面约228亩,不占用农田,建设容量10.5MW鱼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实现渔光互补,配 (略) 所需开关站等公共设施,项目拟通过35千伏以下电压等 (略) ,预计年发电量1531.*KWh。

公示情况:2024年8月12日至8月1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租赁周围民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现有卫生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期车辆清洗在乡镇洗车厂清洗,施工区不设置隔油池、沉淀池,无施工废水产生;运营期不单独对光伏板进行冲洗,自然雨水即可对光伏组件进行清理,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施工期:①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②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篷布遮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③对站区地面、主要施工点周围地面采取临时硬化和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④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进行车辆清洗设备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不得超载,同时需采取密封、遮盖等措施;⑤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严禁土石方、开挖、回填、倒土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同时要对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施工期:(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3)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减少运行噪声。(4)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佩戴耳套等防护用具,以减轻噪声的危害。(5)要求施 (略) 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减少对村庄的影响,夜间不允许运输,以防噪声扰民。(6)应采用临时隔声屏,噪声的消减量应达到10dB(A)以上。运营期:基础减振、低噪设备、加强保养。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其余固废统 (略) 政环卫部门清理。运营期:废旧光伏电池组件更换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含油抹布手套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略) 曲霞镇朱圩村

建设单位:润电智慧能源(泰兴)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润电智慧能源(泰兴)有限公司拟投资4728 (略) 曲霞镇租用土地建设润电智慧能源曲霞镇渔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项 (略) 曲霞镇朱圩村,利用现有鱼塘水面约228亩,不占用农田,建设容量10.5MW鱼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实现渔光互补,配 (略) 所需开关站等公共设施,项目拟通过35千伏以下电压等 (略) ,预计年发电量1531.*KWh。

公示情况:2024年8月12日至8月1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租赁周围民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现有卫生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期车辆清洗在乡镇洗车厂清洗,施工区不设置隔油池、沉淀池,无施工废水产生;运营期不单独对光伏板进行冲洗,自然雨水即可对光伏组件进行清理,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施工期:①禁止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②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篷布遮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③对站区地面、主要施工点周围地面采取临时硬化和洒水降尘等防尘措施;④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进行车辆清洗设备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不得超载,同时需采取密封、遮盖等措施;⑤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严禁土石方、开挖、回填、倒土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同时要对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施工期:(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3)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减少运行噪声。(4)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佩戴耳套等防护用具,以减轻噪声的危害。(5)要求施 (略) 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减少对村庄的影响,夜间不允许运输,以防噪声扰民。(6)应采用临时隔声屏,噪声的消减量应达到10dB(A)以上。运营期:基础减振、低噪设备、加强保养。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其余固废统 (略) 政环卫部门清理。运营期:废旧光伏电池组件更换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含油抹布手套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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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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