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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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略) 根据《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 (略) 金桂大道153号,拆除两条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螺旋肋钢丝生产线,利用现有1号车间并将原料库改建为生产车间,并通过购置生产线,生产经索氏体化热处理的高强度钢丝*t 。

(略) 于2019年11月委托湖北睿龙 (略) 承担其“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9年12月31日,恩施州生态 (略) 分局以恩生环建评[2019]35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一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环评阶段工艺流程为:放线-水洗-加热-铅浴-水洗-酸洗-水洗-磷化-水洗-中和-烘干-收线,加热及铅浴过程均选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为更一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项目实际工艺流程为:放线-抛丸-磷化-收线-拉丝-加热-低温冷油淬火-铅浴-水冷却-收线,新增了抛丸工序,抛丸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加热及铅浴过程均用电代替天然气,取消了酸洗、中和过程,减少了燃烧废气、废酸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对环境不利影响减少,可不认定为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严格执行了雨污分流, (略) (略) ;生活污水利用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标准排后 (略) (略) ;磷化清洗废水及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实际选用优质铅浴覆盖剂,采用脉冲除尘器对铅浴过程产生的铅尘进行收集处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设置半封闭车间,车间内设置排风扇;道路硬化,对进出车辆进行限速,加强绿化等。

3、噪声

项目主要设备均安装在半封闭式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和设备之间弹性连接等减振降噪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限速,加强绿化等。

4、固体废物

项目实际生产车间钢材氧化层和边角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实际设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下风向1#、2#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抛丸废气排气筒实际高度10m,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7.4计算:排放速率=(10/15)2×10×50%=2.2kg/h。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铅浴工序废气处理设施15m排气筒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10m排气筒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环评批复要求铅尘年排放量控制在3.643kg/a,根据本次监测结果测算项目铅尘排放量约为0.18kg/a(未检出按检出限的一半计算),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3)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东南侧、东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 (略) 金桂大道 153 号,东北侧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

2、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自行监测。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地址: (略) 金桂大道 153 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1).pdf

(略)

2024年8月21日

(略) 根据《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 (略) 金桂大道153号,拆除两条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螺旋肋钢丝生产线,利用现有1号车间并将原料库改建为生产车间,并通过购置生产线,生产经索氏体化热处理的高强度钢丝*t 。

(略) 于2019年11月委托湖北睿龙 (略) 承担其“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9年12月31日,恩施州生态 (略) 分局以恩生环建评[2019]35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一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环评阶段工艺流程为:放线-水洗-加热-铅浴-水洗-酸洗-水洗-磷化-水洗-中和-烘干-收线,加热及铅浴过程均选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为更一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项目实际工艺流程为:放线-抛丸-磷化-收线-拉丝-加热-低温冷油淬火-铅浴-水冷却-收线,新增了抛丸工序,抛丸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加热及铅浴过程均用电代替天然气,取消了酸洗、中和过程,减少了燃烧废气、废酸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对环境不利影响减少,可不认定为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严格执行了雨污分流, (略) (略) ;生活污水利用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三级标准排后 (略) (略) ;磷化清洗废水及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实际选用优质铅浴覆盖剂,采用脉冲除尘器对铅浴过程产生的铅尘进行收集处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设置半封闭车间,车间内设置排风扇;道路硬化,对进出车辆进行限速,加强绿化等。

3、噪声

项目主要设备均安装在半封闭式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和设备之间弹性连接等减振降噪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限速,加强绿化等。

4、固体废物

项目实际生产车间钢材氧化层和边角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实际设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监测结论

(1)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下风向1#、2#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抛丸废气排气筒实际高度10m,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7.4计算:排放速率=(10/15)2×10×50%=2.2kg/h。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铅浴工序废气处理设施15m排气筒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10m排气筒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环评批复要求铅尘年排放量控制在3.643kg/a,根据本次监测结果测算项目铅尘排放量约为0.18kg/a(未检出按检出限的一半计算),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3)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东南侧、东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 (略) 金桂大道 153 号,东北侧居民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

2、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自行监测。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地址: (略) 金桂大道 153 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高强度钢丝索氏体化热处理生产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1).pdf

(略)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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