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开征求《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服务保障全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规范支撑,江夏区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司法局根据近期对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代拟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9月21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吴磊 范典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40号(邮编:*)

电话:(027)*

邮箱:*@*63.com

附件:《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略) 江夏区司法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扫除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妨碍 (略) 场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制度性障碍,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夏区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夏政规〔2022〕1号)1件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4年月日

为服务保障全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规范支撑,江夏区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司法局根据近期对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代拟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9月21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吴磊 范典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40号(邮编:*)

电话:(027)*

邮箱:*@*63.com

附件:《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略) 江夏区司法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扫除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妨碍 (略) 场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制度性障碍,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夏区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夏政规〔2022〕1号)1件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4年月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