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易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按照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正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凡发现评标专家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评标专家和统一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向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举报。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在评审时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行塞责随意评标;

4.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的;

5.未按规定存放个人物品,将通讯工具、移动存储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等带入评标区的;

6.确认参加评标,但无故缺席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

7.委托(除招标人依法委托外)、顶替他人参加评标;

8.就评标内容私下交流、传递信息、影响或干扰他人独立评审;

9.在评标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照搬照抄其他评委意见或结论等情况;

10.在评标过程中,评分畸高、畸低或与其他评委结论存在明显偏差,且无法给出合理书面解释;

11.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12.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13.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14.组建或加入微信、 (略) 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15.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16.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17.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8.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招标人依法组织的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或异议处理工作;

19.不配合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工作;

20.违规泄露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信息;

2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312-*邮箱:*@*63.com

易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0日



按照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正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凡发现评标专家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评标专家和统一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向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举报。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在评审时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行塞责随意评标;

4.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的;

5.未按规定存放个人物品,将通讯工具、移动存储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等带入评标区的;

6.确认参加评标,但无故缺席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

7.委托(除招标人依法委托外)、顶替他人参加评标;

8.就评标内容私下交流、传递信息、影响或干扰他人独立评审;

9.在评标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照搬照抄其他评委意见或结论等情况;

10.在评标过程中,评分畸高、畸低或与其他评委结论存在明显偏差,且无法给出合理书面解释;

11.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12.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13.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14.组建或加入微信、 (略) 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15.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16.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17.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8.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招标人依法组织的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或异议处理工作;

19.不配合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工作;

20.违规泄露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信息;

2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312-*邮箱:*@*63.com

易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