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华龙伟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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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华龙伟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清洁生产公示内容。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略) 华龙 (略)

法人代表:王银彪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楠*

地理位置: (略) 胜芳镇中 (略) 北侧

3.2 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方式

开展审核方式

委托 ?

咨询机构名称

河北 (略)

自审 □

3.3 污染物排放情况

产生环节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排放标准

有组织废气

制管

颗粒物

10mg/m3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轧机焊接

颗粒物

10mg/m3

冷轧工序

油雾

20mg/m3

退火炉

颗粒物

10mg/m3

二氧化硫

50mg/m3

氮氧化物

150mg/m3

废乳化液处理

硫化氢

0.33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

4.9kg/h

臭气浓度

2000

无组织废气

厂界

硫化氢

0.1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

1.5mg/m3

臭气浓度

10

颗粒物

1.0mg/m3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车间

颗粒物

8.0mg/m3

破乳、絮凝、搅拌、脱水、储存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

/

臭气浓度

/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隔油工序产生的浮油、脱水工序产生的滤饼、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火碱包装袋,暂存于危废间 (略) 定期处理。

3.5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公司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3.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我公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略)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清洁生产公示内容。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略) 华龙 (略)

法人代表:王银彪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楠*

地理位置: (略) 胜芳镇中 (略) 北侧

3.2 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方式

开展审核方式

委托 ?

咨询机构名称

河北 (略)

自审 □

3.3 污染物排放情况

产生环节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排放标准

有组织废气

制管

颗粒物

10mg/m3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轧机焊接

颗粒物

10mg/m3

冷轧工序

油雾

20mg/m3

退火炉

颗粒物

10mg/m3

二氧化硫

50mg/m3

氮氧化物

150mg/m3

废乳化液处理

硫化氢

0.33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

4.9kg/h

臭气浓度

2000

无组织废气

厂界

硫化氢

0.1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

1.5mg/m3

臭气浓度

10

颗粒物

1.0mg/m3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车间

颗粒物

8.0mg/m3

破乳、絮凝、搅拌、脱水、储存

硫化氢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

/

臭气浓度

/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隔油工序产生的浮油、脱水工序产生的滤饼、油雾净化器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火碱包装袋,暂存于危废间 (略) 定期处理。

3.5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公司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3.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我公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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