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分公司8万吨/年炼厂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分公司8万吨/年炼厂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吨/年炼厂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吨/年炼厂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吨/年炼厂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现有厂区内,工程性质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你公司现有厂区“新建液化气站项目”二期预留地(原计划建设*烯球罐,现已取消)新建1套*吨/年炼厂副产物深加工装置(主要包含1个加氢反应器、1座脱轻塔、1座正己烷塔、1座异己烷塔)、1座*类罐区、1套撬装加油装置、1个初期雨水池、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循环水站、控制室、配电间等环保、公辅工程。项目以湖南石化一区管道输送的粗己烷、低芳烃粗己烷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加氢除杂、精馏分离等工序,得到主要产品植物油抽提溶剂、工业异己烷、正己烷产品(食品级、工业级),精馏过程分离出的轻石油醚、石油醚Ⅲ返回湖南石化一区;项目改扩建后年深加工*吨炼厂副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科学文明施工。通过设置围挡、物料遮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收集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至湖南石化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噪声源隔声降噪,强化车辆管控,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装卸区装载废气、罐区呼吸损耗废气经收集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装卸区、*类储罐区有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危废暂存间有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选用先进密闭生产设备,提高物料运输、反应、尾气吸收等工序设施的密闭性,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日常管控、设备运维,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 (略) 、收集设施及各类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汇入初期雨水池、地面清洗废水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经收集进入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在一同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及湖南石化一区污水处理场(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值后进入湖南石化一区污水处理场(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生产装置区、储罐区、装卸区等区域防腐防渗工作;做好污水处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储罐区、生产车间及装置区等区域防腐防渗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厂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制定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对泵、压缩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与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落实好废物收集、贮存等环节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泥锈渣、废油泥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合规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落实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要求,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检测仪器设备、应急设施等,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设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建立完善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2.0314t/a、COD≤1.0507t/a、氨氮≤0.1051t/a;改扩建完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43.8714t/a、COD≤1.2185t/a、氨氮≤0.1219t/a,其中,你公司现有氨氮总量指标满足要求,不足的COD指标须通过排污权交易的方式获得。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1月24日,在湖南长炼 (略) 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拟建地附近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6月14日起, (略) 生态环境 (略) 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吨/年炼厂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吨/年炼厂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吨/年炼厂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湖南长炼 (略) 油气分公司现有厂区内,工程性质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你公司现有厂区“新建液化气站项目”二期预留地(原计划建设*烯球罐,现已取消)新建1套*吨/年炼厂副产物深加工装置(主要包含1个加氢反应器、1座脱轻塔、1座正己烷塔、1座异己烷塔)、1座*类罐区、1套撬装加油装置、1个初期雨水池、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循环水站、控制室、配电间等环保、公辅工程。项目以湖南石化一区管道输送的粗己烷、低芳烃粗己烷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加氢除杂、精馏分离等工序,得到主要产品植物油抽提溶剂、工业异己烷、正己烷产品(食品级、工业级),精馏过程分离出的轻石油醚、石油醚Ⅲ返回湖南石化一区;项目改扩建后年深加工*吨炼厂副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科学文明施工。通过设置围挡、物料遮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收集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至湖南石化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噪声源隔声降噪,强化车辆管控,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装卸区装载废气、罐区呼吸损耗废气经收集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装卸区、*类储罐区有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危废暂存间有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选用先进密闭生产设备,提高物料运输、反应、尾气吸收等工序设施的密闭性,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日常管控、设备运维,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 (略) 、收集设施及各类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汇入初期雨水池、地面清洗废水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经收集进入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在一同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及湖南石化一区污水处理场(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值后进入湖南石化一区污水处理场(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生产装置区、储罐区、装卸区等区域防腐防渗工作;做好污水处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储罐区、生产车间及装置区等区域防腐防渗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厂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制定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对泵、压缩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与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落实好废物收集、贮存等环节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泥锈渣、废油泥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合规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落实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要求,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检测仪器设备、应急设施等,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设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建立完善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2.0314t/a、COD≤1.0507t/a、氨氮≤0.1051t/a;改扩建完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43.8714t/a、COD≤1.2185t/a、氨氮≤0.1219t/a,其中,你公司现有氨氮总量指标满足要求,不足的COD指标须通过排污权交易的方式获得。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1月24日,在湖南长炼 (略) 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建设 (略) 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拟建地附近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6月14日起, (略) 生态环境 (略) 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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