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机械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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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机械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纺织机械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洋河镇袁家小庄村
建设单位: 青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项目概况: 青 (略) 拟投资*元, (略) 洋河镇袁家小庄村民委员 (略) 洋河镇袁家小庄村闲置厂房,建设纺织机械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包括一车间、二车间和办公楼等。一车间位于厂区西侧,主要包括打磨区、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二车间位于一车间东侧,主要包括密闭喷漆晾干房、漆料库和组装区,漆料库位于喷漆晾干房东南侧;办公楼位于一车间南侧。生产工艺主要为打磨→喷底漆→晾干→喷面漆→晾干→组装→入库待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防控,建设单位应当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调漆、喷漆、晾干等易产生有机废气的区域全封闭,保持微负压状态,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VOCs、二*苯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应规范设置、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于一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苯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漆渣、废漆料桶(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废过滤棉(含漆雾)、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砂轮、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应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纳入整体项目中依法依规一并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纺织机械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洋河镇袁家小庄村
建设单位: 青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项目概况: 青 (略) 拟投资*元, (略) 洋河镇袁家小庄村民委员 (略) 洋河镇袁家小庄村闲置厂房,建设纺织机械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包括一车间、二车间和办公楼等。一车间位于厂区西侧,主要包括打磨区、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二车间位于一车间东侧,主要包括密闭喷漆晾干房、漆料库和组装区,漆料库位于喷漆晾干房东南侧;办公楼位于一车间南侧。生产工艺主要为打磨→喷底漆→晾干→喷面漆→晾干→组装→入库待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防控,建设单位应当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调漆、喷漆、晾干等易产生有机废气的区域全封闭,保持微负压状态,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VOCs、二*苯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应规范设置、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于一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苯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漆渣、废漆料桶(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废过滤棉(含漆雾)、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砂轮、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应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纳入整体项目中依法依规一并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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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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