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咨询服务采购报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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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估咨询服务采购报价的公告/

  为做 (略) 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广州段前期立项工作,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引进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工作,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已纳入广 (略) 或广东省 (略) 的企业库,具备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级资信证书》(含综合资信、专业资信), (略) 范围相关项目经验,具备一定的应急响应能力。在非工作时间内,投标人能够承诺在收到采购人的紧急评估咨询需求时,保证在1小时内派员响应需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负责本项目的团队应配备持咨询工程师、高级职称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在本公司连续执业3年或以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对建设单位报送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一)《分析报告》预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协助采购人对风险分析报告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二)协助召开专家评估会

  协助采购人召开专家评估会,包括会务的组织、专家的邀请等工作。

  (三)编制《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会各参会代表的意见,指导分析单位完善分析报告,并同步编制评估报告。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评估工作止。

  四、服务费用报价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采取单个报告定价包干。包干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评估 (略) 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税费、保险费(如有)等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统一用A4规格的纸质印刷(或复印),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并需盖章密封后递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包括报价单、相关资质凭证及过往项目列表、承诺书、合同样本等资料。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12: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开标、评标、定标:由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自主采购评审小组对标书当场验证开封,并审核标书内容。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文件制作和费用报价等响应内容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才可进入评选范围,由评审小组成员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技术、价格、履历)进行审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顺序,按程序集体研究审定中标服务机构。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六),请意向报名机构在公示期内,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 (略) 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联系人信息如下:

  地 址:荔 (略) 127号8楼811室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20-*

  附件:1. (略) 轨道交通11号线广州段简介.doc

   2.承诺书.doc

   (略) 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1日  



  为做 (略) 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广州段前期立项工作,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引进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工作,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已纳入广 (略) 或广东省 (略) 的企业库,具备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级资信证书》(含综合资信、专业资信), (略) 范围相关项目经验,具备一定的应急响应能力。在非工作时间内,投标人能够承诺在收到采购人的紧急评估咨询需求时,保证在1小时内派员响应需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负责本项目的团队应配备持咨询工程师、高级职称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在本公司连续执业3年或以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对建设单位报送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一)《分析报告》预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协助采购人对风险分析报告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二)协助召开专家评估会

  协助采购人召开专家评估会,包括会务的组织、专家的邀请等工作。

  (三)编制《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会各参会代表的意见,指导分析单位完善分析报告,并同步编制评估报告。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评估工作止。

  四、服务费用报价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采取单个报告定价包干。包干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评估 (略) 内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税费、保险费(如有)等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统一用A4规格的纸质印刷(或复印),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并需盖章密封后递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包括报价单、相关资质凭证及过往项目列表、承诺书、合同样本等资料。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12: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开标、评标、定标:由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自主采购评审小组对标书当场验证开封,并审核标书内容。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文件制作和费用报价等响应内容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才可进入评选范围,由评审小组成员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技术、价格、履历)进行审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顺序,按程序集体研究审定中标服务机构。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六),请意向报名机构在公示期内,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 (略) 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联系人信息如下:

  地 址:荔 (略) 127号8楼811室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20-*

  附件:1. (略) 轨道交通11号线广州段简介.doc

   2.承诺书.doc

   (略) 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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