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 项 (略) 绿园区同心街 (略) 1688号,西兴锅炉房拆除6#燃煤锅炉(70MW)及配套设施,新建1台70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1#、2#、3#、4#、5#燃煤锅炉容量为 29MW,6#锅炉容量为70MW,对以上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新增SCR脱硝系统、改造脱硫系统和除尘系统,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项目建成后区域供热范围及供热面积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选址环境可行性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或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拟建项目的看法、希望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有意见,请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以下邮箱:*@*q.com。
公众意见表可从生 (略) 站(http://**_*.html)附件中下载。
五、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 (略)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 (略)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q.com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春城热力西兴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概况: 项 (略) 绿园区同心街 (略) 1688号,西兴锅炉房拆除6#燃煤锅炉(70MW)及配套设施,新建1台70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1#、2#、3#、4#、5#燃煤锅炉容量为 29MW,6#锅炉容量为70MW,对以上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新增SCR脱硝系统、改造脱硫系统和除尘系统,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项目建成后区域供热范围及供热面积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选址环境可行性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或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拟建项目的看法、希望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有意见,请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以下邮箱:*@*q.com。
公众意见表可从生 (略) 站(http://**_*.html)附件中下载。
五、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 (略)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 (略)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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