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遂昌县第三届导游大赛暨“微笑旅游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遂昌县第三届导游大赛暨“微笑旅游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内各旅游企业及导游员:
为培养一支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后备导游队*,全面展示遂昌导游队*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创建“中国最佳旅游服务县”活动,同时促进导游间的交流和学习,经研究,定于2013年7月举办遂昌县第三届导游大赛暨“微笑旅游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展示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一诺千金”服务质量和形象,促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遂昌县风景旅游局、共青团遂昌县委、遂昌县旅游协会
三、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与旅游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导游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8月30日)满1年或1年以上,每年带团不少于60个工作日,在导游从业人员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在游客中有一定影响力的。
(二)持导游证(IC卡)上岗,每年按时参加并通过导游年审,无相关投诉和导游IC卡扣分记录。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行业管理;具有丰富的知识涵养、娴熟的业务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注重提升个人素质,自觉维护导游职业形象;勤奋好学,善待游客,责任心强。
四、比赛形式
本次导游大赛分为报名审核、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审核(6月13日至6月25日):先由各参赛单位推荐,并填写报名表,送县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汇总并审核。
第二阶段——初赛(7月上旬):所有参赛者参加,内容为风采展示、导游讲解、知识问答、个人才艺表演三部分。初赛成绩按得分高低选出前20名进入决赛。
1.风采展示:选手风采展示内容中须包含选手对导游工作或导游大赛的感悟。选手按组次(5人/组)上台,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每人时间为1分钟。占初赛总成绩的5%。
2.导游讲解:参赛选手事先准备讲解景点及相关讲解录像短片或幻灯片。 (略) 3A级(含3A)以上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主题公园、文化主题、风俗民情、工农业旅游等旅游项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占初赛总成绩的60%。
3.知识问答:采用现场从题库中抽去套题,回答套题中多个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知识问答题涵盖旅游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等方面。每套题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占初赛总成绩的15%。
4.个人才艺表演:在歌舞、模仿秀、口技、诗歌朗诵等项目中选择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占初赛总成绩的20%。
第三阶段——决赛(7月下旬)初赛选出的20名选手参加决赛,内容与初赛相同。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本次大赛按成绩高低决出冠、亚、季军各一名;前十名选手授予遂昌县第三届导游大赛“十佳导游员”和遂昌县“微笑旅游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品及遂昌县“十佳导游员”徽章,第11名-20名选手授予遂昌县第三届“优秀导游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根据决赛 (略) 金牌导游大赛参赛条件(截止2013年8月30日,满2年或2年以上的导游员),推荐8-10名获奖 (略) 金牌导游大赛评选。
2.单项奖:决赛按单项得分取最佳讲解奖、最具才华奖、最佳才艺奖三个单项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加本次导游大赛工作的旅游企业授予组织奖,对获得决赛成绩前三名的所在旅游企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次竞赛工作的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要真正把这次比赛作为一次全县导游队*大练兵的机会,作为培养和发现优秀导游人才的机会,作为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的机会,作为树立和展现旅游从业人员崭新形象的机会。
2.要本着”以赛促训”的目的,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可组织预选赛。
3.本次大赛原则上要求每个景区、旅行社参赛人员不少于2名。
七、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团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全职导游员或讲解员由所在单位汇总报名资料后统一报名;兼职导游员由挂靠旅行社或旅游景区统一报名;其他人员直接到县旅游局报名。
2.参赛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及IC卡复印件各一份、红底一寸彩色近照1张。各旅游企业还需填写报名人员汇总表一份。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
4.报名地点:县旅游局行业管理科(二)( (略) 22号,原就业宾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水华,金利斌,*,*。
附件:1.2013年遂昌县导游大赛决赛计分办法
2.遂昌县旅游导游大赛选手信息汇总表
3.遂昌县旅游导游大赛选手报名表
2013年6月9日
县内各旅游企业及导游员:
为培养一支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后备导游队*,全面展示遂昌导游队*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创建“中国最佳旅游服务县”活动,同时促进导游间的交流和学习,经研究,定于2013年7月举办遂昌县第三届导游大赛暨“微笑旅游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 (略)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展示导游形象风采,交流导游服务经验,激励导游提升素质,提高导游“一诺千金”服务质量和形象,促进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遂昌县风景旅游局、共青团遂昌县委、遂昌县旅游协会
三、参赛人员及要求
(一)与旅游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导游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8月30日)满1年或1年以上,每年带团不少于60个工作日,在导游从业人员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在游客中有一定影响力的。
(二)持导游证(IC卡)上岗,每年按时参加并通过导游年审,无相关投诉和导游IC卡扣分记录。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行业管理;具有丰富的知识涵养、娴熟的业务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注重提升个人素质,自觉维护导游职业形象;勤奋好学,善待游客,责任心强。
四、比赛形式
本次导游大赛分为报名审核、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审核(6月13日至6月25日):先由各参赛单位推荐,并填写报名表,送县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汇总并审核。
第二阶段——初赛(7月上旬):所有参赛者参加,内容为风采展示、导游讲解、知识问答、个人才艺表演三部分。初赛成绩按得分高低选出前20名进入决赛。
1.风采展示:选手风采展示内容中须包含选手对导游工作或导游大赛的感悟。选手按组次(5人/组)上台,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每人时间为1分钟。占初赛总成绩的5%。
2.导游讲解:参赛选手事先准备讲解景点及相关讲解录像短片或幻灯片。 (略) 3A级(含3A)以上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主题公园、文化主题、风俗民情、工农业旅游等旅游项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占初赛总成绩的60%。
3.知识问答:采用现场从题库中抽去套题,回答套题中多个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知识问答题涵盖旅游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导游基础知识等方面。每套题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占初赛总成绩的15%。
4.个人才艺表演:在歌舞、模仿秀、口技、诗歌朗诵等项目中选择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占初赛总成绩的20%。
第三阶段——决赛(7月下旬)初赛选出的20名选手参加决赛,内容与初赛相同。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本次大赛按成绩高低决出冠、亚、季军各一名;前十名选手授予遂昌县第三届导游大赛“十佳导游员”和遂昌县“微笑旅游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品及遂昌县“十佳导游员”徽章,第11名-20名选手授予遂昌县第三届“优秀导游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根据决赛 (略) 金牌导游大赛参赛条件(截止2013年8月30日,满2年或2年以上的导游员),推荐8-10名获奖 (略) 金牌导游大赛评选。
2.单项奖:决赛按单项得分取最佳讲解奖、最具才华奖、最佳才艺奖三个单项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加本次导游大赛工作的旅游企业授予组织奖,对获得决赛成绩前三名的所在旅游企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次竞赛工作的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要真正把这次比赛作为一次全县导游队*大练兵的机会,作为培养和发现优秀导游人才的机会,作为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的机会,作为树立和展现旅游从业人员崭新形象的机会。
2.要本着”以赛促训”的目的,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可组织预选赛。
3.本次大赛原则上要求每个景区、旅行社参赛人员不少于2名。
七、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团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全职导游员或讲解员由所在单位汇总报名资料后统一报名;兼职导游员由挂靠旅行社或旅游景区统一报名;其他人员直接到县旅游局报名。
2.参赛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及IC卡复印件各一份、红底一寸彩色近照1张。各旅游企业还需填写报名人员汇总表一份。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
4.报名地点:县旅游局行业管理科(二)( (略) 22号,原就业宾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水华,金利斌,*,*。
附件:1.2013年遂昌县导游大赛决赛计分办法
2.遂昌县旅游导游大赛选手信息汇总表
3.遂昌县旅游导游大赛选手报名表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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