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鑫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东莞市创鑫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略) 位于 (略) 常平镇横江 (略) 2号101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59"20.185",东经114°0"42.223"),总投资*元,占地面积650m2,建筑面积650m2。项目主要从事显示屏玻璃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显示屏玻璃片*片。
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委托广东信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号)和2023年12月08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794TP1Y001W )。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吴永灿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常平镇横江 (略) 2号1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丝印、烘干工序
项目丝印、烘干工序过程使用的水性油墨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项目将丝印、烘干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污染源
2.1 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 (略) (略) ,由市 (略) (略) 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2.2磨边废水
项目磨边加工过程中会添加自来水对工件进行加工,该部分用水经设备自带的循环沉淀装置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捞渣。磨边用水使用过程会蒸发,定期补充水量。
2.3清洗废水
项目使用洗片机添加水对工件进行清洗,清洗采用自来水清洗,不添加清洗剂,清洗过程中因产品带走水分,定期补充水量。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主要降噪措施为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4.1 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玻璃边角料、碎屑、捞渣(玻璃碎屑)、污泥等一般固 (略) 回收处理。
4.2 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网版、废抹布、废活性炭皆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 (略) (略)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略) 位于 (略) 常平镇横江 (略) 2号101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2°59"20.185",东经114°0"42.223"),总投资*元,占地面积650m2,建筑面积650m2。项目主要从事显示屏玻璃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显示屏玻璃片*片。
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委托广东信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号)和2023年12月08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794TP1Y001W )。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吴永灿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常平镇横江 (略) 2号1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丝印、烘干工序
项目丝印、烘干工序过程使用的水性油墨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项目将丝印、烘干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污染源
2.1 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 (略) (略) ,由市 (略) (略) 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2.2磨边废水
项目磨边加工过程中会添加自来水对工件进行加工,该部分用水经设备自带的循环沉淀装置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捞渣。磨边用水使用过程会蒸发,定期补充水量。
2.3清洗废水
项目使用洗片机添加水对工件进行清洗,清洗采用自来水清洗,不添加清洗剂,清洗过程中因产品带走水分,定期补充水量。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主要降噪措施为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4.1 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玻璃边角料、碎屑、捞渣(玻璃碎屑)、污泥等一般固 (略) 回收处理。
4.2 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网版、废抹布、废活性炭皆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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