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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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县供销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4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后,立即着手,及时列出整改清单,谋划整改举措,制定整改方案。4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议通过《县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4个方面27项主要问题,进行逐一分解。5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切实抓细抓紧抓好。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并对整改工作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注重举一反三,持续用力,在制定完善制度、健全优化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推动整改工作及整改成效常态化、长效化。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4项。

1.关于“2021年以来,未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未能提供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二是4月26日,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周五集中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了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

2.关于“2021年以来,70次党组会议19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了8次党组会议,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延津县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要求,会前,及时收集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等,列入到县供销社党组2024年第一议题库,提前向每名党组成员发放党组会议议题和学。

6.关于“日杂公司、土产公司等6个社有企业的办公用房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切实落细落实安全责任,5月17日,邀请省消防协会教员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在“五一”劳动节节前,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到各直属企业、基层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略) 、土产公司等6个社有企业的办公用 (略) 改造情况,同时 (略) 、加油站点、临街门店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器械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进行了现场排查,共排查出2个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现场下达2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记录登记,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截止目前,排查的问题和6个社有企业办公用房用电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安全隐患消除。

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未能提供研究部署‘能力作风建设年’‘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相关材料”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县供销社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4月15日、5月6日,分别召开2次党组会议,对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党纪学。

10.关于“2021年7月研究讨论朱寨供销社升级改造方案,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均弃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县供销社监事会依据《县供销社章程》,在僧 (略) 升级改造、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等工作,监事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在社有资产开发建设和项目申报中,坚持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较好的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11.关于“2020年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2次派驻纪检监察组仅列席3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县供销社党组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巡察反馈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次,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5次。下一步,将继续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主动邀请全程列席会议,自觉接受监督,维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权威,做到接受监督、服从监督、配合监督,全面适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工作的新要求。

12.关于“支出手续不完整。2020年以来,学。同时,对相关票据强化了审核把关,规范了票据报销的程序。下一步,将继续严肃维护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财会人员的学。

16.关于“干部选用工作不严肃。2020年以来,党组未对任命的3名社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研究,未对任命的5名社有企业、基层社负责人进行考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7月1日,在召开党组会议时,党组书记组织党组成员对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纪律等再次进行了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切实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问题不放,抓好后续整改。按照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紧攻坚,善始善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和边改边犯;对长期坚持并整改的问题,一根杆子插到底,常抓不懈,一个导向贯到底,不打折扣。

(二)责任担当不减,推动建章立制。进一步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深化综合改革、规范社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上重点发力。牢牢抓住建章立制这个根本,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落实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以制度建设推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科学化、基础管理规范化,达到一次巡察,长期坚持,受益长久。

(三)紧扣发展主题,壮大供销事业。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发挥供销系统密切联系“三农”、网点广泛的独特优势,找准新时代供销工作的切入点与出发点,抢抓机遇,树立标杆意识,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综合改革中出实招,强化基层建设,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建设、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做文章,铆足发展干劲,在规范经营管理上下功夫,加快发展转型步伐,奋力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3-*;邮政信箱:延津县平安大道88号司法综合楼5楼;电子邮箱:*@*63.com。



中共延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8月8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县供销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4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后,立即着手,及时列出整改清单,谋划整改举措,制定整改方案。4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议通过《县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4个方面27项主要问题,进行逐一分解。5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切实抓细抓紧抓好。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并对整改工作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注重举一反三,持续用力,在制定完善制度、健全优化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推动整改工作及整改成效常态化、长效化。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4项。

1.关于“2021年以来,未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未能提供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二是4月26日,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周五集中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进行了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

2.关于“2021年以来,70次党组会议19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召开了8次党组会议,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延津县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要求,会前,及时收集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等,列入到县供销社党组2024年第一议题库,提前向每名党组成员发放党组会议议题和学。

6.关于“日杂公司、土产公司等6个社有企业的办公用房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切实落细落实安全责任,5月17日,邀请省消防协会教员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在“五一”劳动节节前,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到各直属企业、基层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略) 、土产公司等6个社有企业的办公用 (略) 改造情况,同时 (略) 、加油站点、临街门店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器械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进行了现场排查,共排查出2个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现场下达2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记录登记,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截止目前,排查的问题和6个社有企业办公用房用电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安全隐患消除。

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未能提供研究部署‘能力作风建设年’‘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相关材料”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县供销社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4月15日、5月6日,分别召开2次党组会议,对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党纪学。

10.关于“2021年7月研究讨论朱寨供销社升级改造方案,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均弃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县供销社监事会依据《县供销社章程》,在僧 (略) 升级改造、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等工作,监事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在社有资产开发建设和项目申报中,坚持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较好的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11.关于“2020年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2次派驻纪检监察组仅列席3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县供销社党组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巡察反馈以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次,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5次。下一步,将继续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主动邀请全程列席会议,自觉接受监督,维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权威,做到接受监督、服从监督、配合监督,全面适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覆盖工作的新要求。

12.关于“支出手续不完整。2020年以来,学。同时,对相关票据强化了审核把关,规范了票据报销的程序。下一步,将继续严肃维护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财会人员的学。

16.关于“干部选用工作不严肃。2020年以来,党组未对任命的3名社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研究,未对任命的5名社有企业、基层社负责人进行考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7月1日,在召开党组会议时,党组书记组织党组成员对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纪律等再次进行了学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切实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进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问题不放,抓好后续整改。按照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紧攻坚,善始善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和边改边犯;对长期坚持并整改的问题,一根杆子插到底,常抓不懈,一个导向贯到底,不打折扣。

(二)责任担当不减,推动建章立制。进一步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深化综合改革、规范社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上重点发力。牢牢抓住建章立制这个根本,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落实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以制度建设推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科学化、基础管理规范化,达到一次巡察,长期坚持,受益长久。

(三)紧扣发展主题,壮大供销事业。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发挥供销系统密切联系“三农”、网点广泛的独特优势,找准新时代供销工作的切入点与出发点,抢抓机遇,树立标杆意识,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综合改革中出实招,强化基层建设,在选人用人和干部队*建设、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做文章,铆足发展干劲,在规范经营管理上下功夫,加快发展转型步伐,奋力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3-*;邮政信箱:延津县平安大道88号司法综合楼5楼;电子邮箱:*@*63.com。



中共延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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