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传真:0874-*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项目名称 | (略) 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召夸镇小坝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百源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依托现有的生产厂房改造,并在厂房旁新建一座生产厂房与现有的生产厂房相连,依托场地已有的3栋生活办公楼,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道路、环保等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 (略) 套生产线、1条大棚膜生产线、1条滴灌带生产线、1条胶框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年 (略) 套700t,大棚膜、滴灌带、胶框各100t。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营运期:1、废气:熔融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投料、混料工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生产废水。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机械设备运转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65~80dB(A)。4、固体废物:运营期主要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切割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布袋除尘器、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一)废气:①生产车间内施工应封闭施工,洒水降尘;②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控制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二)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等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工具、车轮冲洗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等,产生量较小;施工废水设置一个约5m3废水收集桶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厂区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三)噪声:(1)项目必须合理安排噪声较大机械的施工时间,加强减振措施;(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尽可能合理放置,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同时尽量避免多噪声源工序同时施工;(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开午休时间施工;(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5)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如及时在设备经常摩擦的部位涂抹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6)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四)固废: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都采取了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气: (略) 套熔融挤出工段、大棚膜吹塑机、滴灌带热熔挤出机、胶框注塑机熔融挤出工段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10个集气罩,风机风量4500m3/h, (略) 套、滴灌带、胶框生产线收集效率为60%,大棚膜生产线收集效率为50%),废气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UV光氧”(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为45%,颗粒物处理效率为70%)废气处理装置处置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和破碎均在密闭设备、封闭厂房内进行, (略) 套上料机、破碎机上方各设置1个小型布袋除尘器收集产生的颗粒物。2、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雨水管截排沟;雨水排 (略) 雨水沟;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1个,10m3)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 (略) 套和胶框生产废水经冷却水塔(1个,8m3/h)和循环水池(1个,55m3)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设备设置减振装置、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附近农户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切割下脚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胶框不合格成品和下脚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除尘器和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拟采用带盖密闭专用桶对其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科学管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传真:0874-*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项目名称 | (略) 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召夸镇小坝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百源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依托现有的生产厂房改造,并在厂房旁新建一座生产厂房与现有的生产厂房相连,依托场地已有的3栋生活办公楼,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道路、环保等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 (略) 套生产线、1条大棚膜生产线、1条滴灌带生产线、1条胶框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年 (略) 套700t,大棚膜、滴灌带、胶框各100t。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营运期:1、废气:熔融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投料、混料工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生产废水。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机械设备运转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65~80dB(A)。4、固体废物:运营期主要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切割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布袋除尘器、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一)废气:①生产车间内施工应封闭施工,洒水降尘;②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控制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二)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等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工具、车轮冲洗清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等,产生量较小;施工废水设置一个约5m3废水收集桶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厂区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三)噪声:(1)项目必须合理安排噪声较大机械的施工时间,加强减振措施;(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尽可能合理放置,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同时尽量避免多噪声源工序同时施工;(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开午休时间施工;(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5)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如及时在设备经常摩擦的部位涂抹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6)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四)固废: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都采取了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气: (略) 套熔融挤出工段、大棚膜吹塑机、滴灌带热熔挤出机、胶框注塑机熔融挤出工段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10个集气罩,风机风量4500m3/h, (略) 套、滴灌带、胶框生产线收集效率为60%,大棚膜生产线收集效率为50%),废气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UV光氧”(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为45%,颗粒物处理效率为70%)废气处理装置处置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和破碎均在密闭设备、封闭厂房内进行, (略) 套上料机、破碎机上方各设置1个小型布袋除尘器收集产生的颗粒物。2、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雨水管截排沟;雨水排 (略) 雨水沟;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1个,10m3)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 (略) 套和胶框生产废水经冷却水塔(1个,8m3/h)和循环水池(1个,55m3)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设备设置减振装置、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附近农户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切割下脚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胶框不合格成品和下脚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除尘器和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拟采用带盖密闭专用桶对其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科学管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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