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传真:0874-*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桑条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中枢镇阎芳桥社区17 组 (略) 口 | 建设单位 | 云南海川再生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百源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租用现有(废弃砖厂,工业用地)的生产厂房改造(包含原料库、成品库),依托场地已有的1栋生活办公楼,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道路、环保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1条桑条生产线,可实现年产桑条饲料1000吨、桑条粉200吨、桑条生物质燃料颗粒800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及装修废气;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 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粉碎、制粒、热风炉产生的废气以及食堂油烟。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其他生活废水。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转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70~90dB(A)。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除尘灰。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一)废气:(1)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时,其周围应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同时对作业面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产生量;(2)车间内设备安装施工应封闭施工,洒水降尘;(3)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控制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设置一个约2m3废水收集桶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厂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三)噪声:(1)项目必须合理安排噪声较大机械的施工时间,加强减振措施;(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尽可能合理放置,尽量避免多噪声源工序同时施工;(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开午休时间施工;(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5)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如及时在设备经常摩擦的部位涂抹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6)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四)固废:(1)对于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都采取了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气:(1)有组织废气a、破碎及粉碎产生的粉尘经破碎、粉碎机自带除尘风管进行收集(设置在下料),收集效率 90%,收集后引至1#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b、造粒产生的粉尘经造粒机自带除尘风管进行收集(设置在下料),收集效率 90%,收集后引至2#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c、烘干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烘干机自带烟道进行收集,收集效率 100%,收集后引至3#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d、上述废气经各自废气处置设施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e、颗粒物最终处置效率99%,风量*m3/h。 (略) 、监测孔。(2)无组织废气工序均位于封闭车间内,物料输送封闭,加强厂房换气通风(厂房设置通风口)。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雨水管截排沟;初期雨水收集池(30m3),雨水排 (略) 雨水沟;生活污水排入隔油池(1个,0.1m3)+化粪池(2个,10m3)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或委托有机肥厂作为原料进行处置。3、噪声:经采取合理布置设备、设备设置减振装置,洗涤车间内墙设置隔音板,生产期间车间门窗关闭以及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4、固体废物: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农田肥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有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处置;炉渣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农田肥料,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灰尘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做原材料。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传真:0874-*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桑条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中枢镇阎芳桥社区17 组 (略) 口 | 建设单位 | 云南海川再生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百源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租用现有(废弃砖厂,工业用地)的生产厂房改造(包含原料库、成品库),依托场地已有的1栋生活办公楼,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道路、环保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1条桑条生产线,可实现年产桑条饲料1000吨、桑条粉200吨、桑条生物质燃料颗粒800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及装修废气;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 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粉碎、制粒、热风炉产生的废气以及食堂油烟。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及其他生活废水。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转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70~90dB(A)。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除尘灰。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一)废气:(1)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时,其周围应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同时对作业面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产生量;(2)车间内设备安装施工应封闭施工,洒水降尘;(3)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控制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设置一个约2m3废水收集桶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厂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三)噪声:(1)项目必须合理安排噪声较大机械的施工时间,加强减振措施;(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尽可能合理放置,尽量避免多噪声源工序同时施工;(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开午休时间施工;(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5)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如及时在设备经常摩擦的部位涂抹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6)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四)固废:(1)对于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都采取了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气:(1)有组织废气a、破碎及粉碎产生的粉尘经破碎、粉碎机自带除尘风管进行收集(设置在下料),收集效率 90%,收集后引至1#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b、造粒产生的粉尘经造粒机自带除尘风管进行收集(设置在下料),收集效率 90%,收集后引至2#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c、烘干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烘干机自带烟道进行收集,收集效率 100%,收集后引至3#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d、上述废气经各自废气处置设施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e、颗粒物最终处置效率99%,风量*m3/h。 (略) 、监测孔。(2)无组织废气工序均位于封闭车间内,物料输送封闭,加强厂房换气通风(厂房设置通风口)。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雨水管截排沟;初期雨水收集池(30m3),雨水排 (略) 雨水沟;生活污水排入隔油池(1个,0.1m3)+化粪池(2个,10m3)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或委托有机肥厂作为原料进行处置。3、噪声:经采取合理布置设备、设备设置减振装置,洗涤车间内墙设置隔音板,生产期间车间门窗关闭以及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4、固体废物: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农田肥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有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处置;炉渣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农田肥料,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灰尘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做原材料。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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