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红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酿酒原粮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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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红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酿酒原粮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 8 万吨酿酒原粮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 8 万吨酿酒原粮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利辛县城北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郁青 (略)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 (略)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 目位于 (略) 利辛县城北镇工业园区 ,项 目 占地面积 *m2 ,总建筑面积为 *.27m2 ,购置主要设备有烘干塔及烘干配套设 备、悬空输送线、高梁生产加工流水线、酒粮小麦生产加工线一条等设备; 配 (略) 、围墙、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 建成后可年加工 8 万吨酿酒原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热风炉废气排放 口(DA001)

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

氧化物

采用低氮燃烧+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

热风炉废气执行《安徽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 点工作任务》要求。

粉尘废气排放口

(DA002)

颗粒物

采用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 15m 高排 气筒(DA001)排放

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和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

求。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化学需氧 量、五日生 化需氧量、 氨氮、悬浮

物等

化粪池预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表 4 三级标准和利辛县

城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

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声环境

脱壳机、提升机、

烘干设备等生产

设备

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

理布局,隔声、减振、

消声、厂房吸声隔声

等降噪措施等

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 类标 准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碎石杂质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高粱、小麦壳作为副产品外售。

收集粉尘、生物质热风炉炉渣及除尘器灰渣外售给有机肥料厂。 不合格高粱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①贮存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

②生产车间等应采取采取重点防渗,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 透系数≤10-7cm/s) ,或 2 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 2 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 渗透系数≤10-10cm/s。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配备相应的风险应急物资、消防器材等,同时在车间内部将按照有关消防和安全 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 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经采取合理有 效的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能够合理处置不 排放,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建设单 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 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污染指标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 可行的。

附件:《安徽 (略) 年产 8 万吨酿酒原粮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 8 万吨酿酒原粮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 8 万吨酿酒原粮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利辛县城北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郁青 (略)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 (略)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 目位于 (略) 利辛县城北镇工业园区 ,项 目 占地面积 *m2 ,总建筑面积为 *.27m2 ,购置主要设备有烘干塔及烘干配套设 备、悬空输送线、高梁生产加工流水线、酒粮小麦生产加工线一条等设备; 配 (略) 、围墙、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 建成后可年加工 8 万吨酿酒原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热风炉废气排放 口(DA001)

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

氧化物

采用低氮燃烧+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

热风炉废气执行《安徽省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 点工作任务》要求。

粉尘废气排放口

(DA002)

颗粒物

采用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 15m 高排 气筒(DA001)排放

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和无组 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

求。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化学需氧 量、五日生 化需氧量、 氨氮、悬浮

物等

化粪池预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表 4 三级标准和利辛县

城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标准后,经市 (略)

排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

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声环境

脱壳机、提升机、

烘干设备等生产

设备

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

理布局,隔声、减振、

消声、厂房吸声隔声

等降噪措施等

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 类标 准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碎石杂质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高粱、小麦壳作为副产品外售。

收集粉尘、生物质热风炉炉渣及除尘器灰渣外售给有机肥料厂。 不合格高粱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①贮存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

②生产车间等应采取采取重点防渗,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 透系数≤10-7cm/s) ,或 2 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 2 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 渗透系数≤10-10cm/s。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配备相应的风险应急物资、消防器材等,同时在车间内部将按照有关消防和安全 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小 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经采取合理有 效的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能够合理处置不 排放,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建设单 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 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污染指标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 可行的。

附件:《安徽 (略) 年产 8 万吨酿酒原粮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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