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星航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利辛县星航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辛县星 (略) 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利辛县城北镇利辛县 (略) 内
建设单位:利辛县星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中泰 (略)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 (略)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工程 类别 | 单项工程 名称 | 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1 | 主体 工程 | 生产区 | 利用其中350㎡,设置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合成工序及半成品区 | / |
3 | 辅助 工程 | 办公楼 | 依托金 (略) 的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0㎡ | / |
4 | 储运 工程 | 原料区组装区 | 位于厂区东侧中部,建筑面积约20㎡ | / |
运输 | (略) | |||
成品区 | 位于车间东南侧,建筑面积13㎡,用于成品贮存 | |||
5 | 公用工程 | 排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16t/a | |
供电 | 利辛县城北镇供电系统供给 | |||
供水 |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依托利辛县城北 (略) 供给,年新鲜水使用量约270t/a | |||
6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由于颗粒物产生量较小,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措施主要为加强车间封闭,禁止露天堆放物料,均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关于无组织管控要求。 | /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加强管理等 | / | ||
废水治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驻马沟 | / | ||
固废治理 |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若干;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约20m2,位于车间外东南侧);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约10m2,位于车间外东南侧) | / |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方案 | 单位 | 规格 | 备注 |
1 | 人造金刚石 | * | 克拉/a | / | 12t/a |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生产单元 | 生产设施 | 设施参数 | 数量 | 备注 |
人造金刚石 | 组装线 | / | 1条 | / |
金刚石用六面顶合成压机 | / | 10台 | / | |
烘箱 | / | 3台 | / |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无组织 | 颗粒物 | 车间封闭,禁止露天堆放原辅材料。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标准限值 |
地表水 | 生活污水 | COD、SS、BOD5、NH3-N | 经化粪池 (略) (略) ,接管进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 | 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
声环境 | 厂界 | Leq(A)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加强管理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导电钢圈收集后外售、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妥善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 |
利辛县星 (略) 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合理。在营运过程中对所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可确保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措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项目运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附件:《利辛县星 (略) 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辛县星 (略) 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利辛县城北镇利辛县 (略) 内
建设单位:利辛县星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中泰 (略)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 (略)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工程 类别 | 单项工程 名称 | 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1 | 主体 工程 | 生产区 | 利用其中350㎡,设置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合成工序及半成品区 | / |
3 | 辅助 工程 | 办公楼 | 依托金 (略) 的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0㎡ | / |
4 | 储运 工程 | 原料区组装区 | 位于厂区东侧中部,建筑面积约20㎡ | / |
运输 | (略) | |||
成品区 | 位于车间东南侧,建筑面积13㎡,用于成品贮存 | |||
5 | 公用工程 | 排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量约216t/a | |
供电 | 利辛县城北镇供电系统供给 | |||
供水 |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依托利辛县城北 (略) 供给,年新鲜水使用量约270t/a | |||
6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由于颗粒物产生量较小,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措施主要为加强车间封闭,禁止露天堆放物料,均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关于无组织管控要求。 | / |
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加强管理等 | / | ||
废水治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驻马沟 | / | ||
固废治理 |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若干;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约20m2,位于车间外东南侧);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约10m2,位于车间外东南侧) | / |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方案 | 单位 | 规格 | 备注 |
1 | 人造金刚石 | * | 克拉/a | / | 12t/a |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生产单元 | 生产设施 | 设施参数 | 数量 | 备注 |
人造金刚石 | 组装线 | / | 1条 | / |
金刚石用六面顶合成压机 | / | 10台 | / | |
烘箱 | / | 3台 | / |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无组织 | 颗粒物 | 车间封闭,禁止露天堆放原辅材料。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标准限值 |
地表水 | 生活污水 | COD、SS、BOD5、NH3-N | 经化粪池 (略) (略) ,接管进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 | 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
声环境 | 厂界 | Leq(A)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加强管理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导电钢圈收集后外售、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妥善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 |
利辛县星 (略) 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选址合理。在营运过程中对所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可确保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措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项目运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附件:《利辛县星 (略) 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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