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福建 (略)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 | 现状用地类型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
公示时长 | 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 2024-8-22 17:00至2024-8-27 17:00 | |||
行政区划 | 福建省- (略) -漳浦县 | 地块面积 | 2.997亩 | |||
地块规划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地块详细地址 | 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 | |||
经度 | 117.*° | 纬度 | 24.*°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7 至 2024-8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福建 (略) | 联系人 | 张建波 | 联系电话 | * | |
编制单位详细地址 | (略) 龙文区碧湖街道万达中心A座1709室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名称 |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虹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事业单位 | 土地使用权人 | 漳浦县鹿溪桥闸堤防运行服务中心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漳浦县鹿溪桥闸堤防运行服务中心委托福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项目用地位于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总占地面积为0.1998公顷(折2.997亩),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7.*°,纬度24.*°,地块四至:北侧为滨江大道;南侧为京里村、东侧为海伦堡海伦湾小区、西侧为璞悦江南小区。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
(1)调查地块位于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总占地面积为0.1998公顷(折2.997亩),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文件“浦自然资规【2024】002号”规划意见函,该文件将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项目用地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
(2)调查地块周边1km无工业企业。
(3)调查地块利用过程不存在重点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无泄漏情况;不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尚不存在地块的管线、沟渠泄漏情况;场地历史活动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对人体健康风险未产生危害。
(4)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不属于工业用地,现场踏勘快速检测中地块内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5种重金属和总挥发性有机物,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未发现疑似污染区域和疑似污染物。
(5)本次对场地内底泥进行了采样,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其中12种本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锌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硒、锰、钼参照执行《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的居住用地土壤筛选值,均达标;27种挥发性有机物及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值均符合《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6)本次对场地内地表水进行了采样,地表水样品共检测了24种指标,由地表水检测结果可知,24种指标测结果均符合GB 3838-2002表1中V类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项目名称 | 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福建 (略)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 | 现状用地类型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
公示时长 | 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 2024-8-22 17:00至2024-8-27 17:00 | |||
行政区划 | 福建省- (略) -漳浦县 | 地块面积 | 2.997亩 | |||
地块规划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地块详细地址 | 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 | |||
经度 | 117.*° | 纬度 | 24.*°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7 至 2024-8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福建 (略) | 联系人 | 张建波 | 联系电话 | * | |
编制单位详细地址 | (略) 龙文区碧湖街道万达中心A座1709室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名称 |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虹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事业单位 | 土地使用权人 | 漳浦县鹿溪桥闸堤防运行服务中心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为了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漳浦县鹿溪桥闸堤防运行服务中心委托福建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项目用地位于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总占地面积为0.1998公顷(折2.997亩),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7.*°,纬度24.*°,地块四至:北侧为滨江大道;南侧为京里村、东侧为海伦堡海伦湾小区、西侧为璞悦江南小区。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
(1)调查地块位于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总占地面积为0.1998公顷(折2.997亩),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文件“浦自然资规【2024】002号”规划意见函,该文件将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房项目用地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
(2)调查地块周边1km无工业企业。
(3)调查地块利用过程不存在重点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无泄漏情况;不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尚不存在地块的管线、沟渠泄漏情况;场地历史活动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对人体健康风险未产生危害。
(4)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不属于工业用地,现场踏勘快速检测中地块内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5种重金属和总挥发性有机物,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未发现疑似污染区域和疑似污染物。
(5)本次对场地内底泥进行了采样,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7种重金属和无机物、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其中12种本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锌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硒、锰、钼参照执行《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的居住用地土壤筛选值,均达标;27种挥发性有机物及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值均符合《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6)本次对场地内地表水进行了采样,地表水样品共检测了24种指标,由地表水检测结果可知,24种指标测结果均符合GB 3838-2002表1中V类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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