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8月21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2024年8月2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新曹农场优质蛋鸡产业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新曹农场曙光分厂13大队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江 (略) 新曹农场优质蛋鸡产业项目在拟定地点(江苏省新曹农场曙光分厂13大队)实施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元),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蛋鸡*羽。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场区排水系统。雏鸡舍场区、蛋鸡舍场区分别建设独立污水处理系统。职工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工艺)预处理后与鸡舍冲洗废水、鸡蛋清洗废水、喷淋废水、除臭系统定排水、初期雨水经场区内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机械格栅+沉砂池+固液分离设备+调节池UASB+A2O+MBR+紫外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处理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标准及江苏省新曹农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用槽罐车运送至新曹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建设单位应确保运送全程无泄漏、无扬散、无倾倒。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鸡舍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等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恶臭的产生,鸡舍风机出风口安装喷淋除臭装置;污水处理单元各污水处理池加盖密闭,并用引风机抽引至各场区一体化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同时强化鸡舍消毒、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向粪便投放吸附剂等措施。养殖区、废水处理单位元产生的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本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蛋鸡养殖区、雏鸡养殖区各1根)。 科学设计各类废气收集系统,加强运营维护,提高收集效率,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外排量。项目所有有废气在安全许可的同时须采用密闭化和负压措施。加强场区及周界外绿化,控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外排量。 3、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5、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养殖过程、污染治理设施及固废暂存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重点关注污水处理单元沼气收集、暂存和处理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江苏省新曹 (略) 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项目配套建设的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的接纳;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发生事故时,消防、冲洗废水等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及时处置收集池内暂存的废水。 在项目投入养殖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7、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应以雏鸡舍、雏鸡舍场区废水处理单元、蛋鸡舍、蛋鸡舍场区废水处理单元边界外5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如有居民,项目须在居民拆迁到位后方可投产。你场应强化规划管理,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9、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了报告书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代码 | 2307-*-89-01-*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2024年8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2024年8月2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新曹农场优质蛋鸡产业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新曹农场曙光分厂13大队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江 (略) 新曹农场优质蛋鸡产业项目在拟定地点(江苏省新曹农场曙光分厂13大队)实施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元),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蛋鸡*羽。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场区排水系统。雏鸡舍场区、蛋鸡舍场区分别建设独立污水处理系统。职工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工艺)预处理后与鸡舍冲洗废水、鸡蛋清洗废水、喷淋废水、除臭系统定排水、初期雨水经场区内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机械格栅+沉砂池+固液分离设备+调节池UASB+A2O+MBR+紫外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处理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标准及江苏省新曹农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用槽罐车运送至新曹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建设单位应确保运送全程无泄漏、无扬散、无倾倒。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鸡舍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等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恶臭的产生,鸡舍风机出风口安装喷淋除臭装置;污水处理单元各污水处理池加盖密闭,并用引风机抽引至各场区一体化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同时强化鸡舍消毒、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向粪便投放吸附剂等措施。养殖区、废水处理单位元产生的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中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本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蛋鸡养殖区、雏鸡养殖区各1根)。 科学设计各类废气收集系统,加强运营维护,提高收集效率,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外排量。项目所有有废气在安全许可的同时须采用密闭化和负压措施。加强场区及周界外绿化,控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外排量。 3、合理布局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5、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杜绝一切事故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养殖过程、污染治理设施及固废暂存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重点关注污水处理单元沼气收集、暂存和处理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各类危废暂存设施和场所的本质安全设计及规范良性运转、各类危废的处置和转运合法合规性。制订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江苏省新曹 (略) 应急防控体系,实现联防联动。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项目配套建设的事故池容量应充分满足事故应急废水的接纳;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发生事故时,消防、冲洗废水等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及时处置收集池内暂存的废水。 在项目投入养殖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7、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应以雏鸡舍、雏鸡舍场区废水处理单元、蛋鸡舍、蛋鸡舍场区废水处理单元边界外5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如有居民,项目须在居民拆迁到位后方可投产。你场应强化规划管理,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9、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了报告书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报告书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代码 | 2307-*-89-01-*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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