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粤北联合钢铁有限公司焦炭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粤北联合钢铁有限公司焦炭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焦炭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焦炭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桥头镇五石熊屋村广东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焦炭烘干项 (略) 桥头镇五石熊屋村广东 (略) 厂区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3分44.878秒,北纬24度15分49.483秒。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改建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计划将炼铁工序的环冷机废气热量,烘干该公司的燃料焦炭,年烘干量为*吨,改善炼铁高炉的运行状况。具体是在原有厂房烧结区的焦炭密闭输送带中间段新增一套焦炭烘干系统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和设施,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企业原有环冷机废气引至本项目的焦炭烘干系统进行焦炭烘干,使得进高炉炼铁的焦炭含水量从7.5%降低到4.7%,所烘干的焦炭后续通过原密闭输送带直接进高炉炼铁,不涉及外售。
原环冷机废气(*m3/h)进行余热发电曾进行过环评,并取得相应批复(《关于广东 (略) 煤气、余热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英环审〔2018〕100号),因环冷气热值不稳定,环冷气的余热发电项目将不再建设。
改建项目不新增员工,由现有项目调节。改建项目为高炉炼铁生产线的配套,其生产班制与高炉炼铁生产线一致,即年工作350天,每日三班制,每班8小时。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59米的熊屋村。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改建项目在现有的厂房内安装设备,不涉及基建施工,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设备的噪声级较低且噪声持续时间短,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焦炭烘干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湿式除尘处理,颗粒物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依托现有25米高的排气筒(DA029)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4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颗粒物湿法除尘水经厂内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改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接入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工艺为气浮装置→废水调节池→高效沉淀池→D型滤池→中间水池→超滤装置→超滤产水池→两级反渗透装置),达到《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表3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回用水主要水质控制指标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及其修改单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后,回用于湿式除尘设施用水,不外排。
(三)离心机、除尘设施等设备噪声约为75~85dB(A),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然后合理布局,最后再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四)沉淀池污泥收集后经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烧结工序。含油抹布、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地面做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道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六)现有项目设置了一个3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改建项目防控风险的要求。
三、总量控制指标
改建项目新增废气、废水、固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广东 (略) 焦炭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焦炭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桥头镇五石熊屋村广东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焦炭烘干项 (略) 桥头镇五石熊屋村广东 (略) 厂区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3分44.878秒,北纬24度15分49.483秒。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改建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计划将炼铁工序的环冷机废气热量,烘干该公司的燃料焦炭,年烘干量为*吨,改善炼铁高炉的运行状况。具体是在原有厂房烧结区的焦炭密闭输送带中间段新增一套焦炭烘干系统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和设施,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企业原有环冷机废气引至本项目的焦炭烘干系统进行焦炭烘干,使得进高炉炼铁的焦炭含水量从7.5%降低到4.7%,所烘干的焦炭后续通过原密闭输送带直接进高炉炼铁,不涉及外售。
原环冷机废气(*m3/h)进行余热发电曾进行过环评,并取得相应批复(《关于广东 (略) 煤气、余热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英环审〔2018〕100号),因环冷气热值不稳定,环冷气的余热发电项目将不再建设。
改建项目不新增员工,由现有项目调节。改建项目为高炉炼铁生产线的配套,其生产班制与高炉炼铁生产线一致,即年工作350天,每日三班制,每班8小时。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59米的熊屋村。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改建项目在现有的厂房内安装设备,不涉及基建施工,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设备的噪声级较低且噪声持续时间短,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焦炭烘干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湿式除尘处理,颗粒物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依托现有25米高的排气筒(DA029)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4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颗粒物湿法除尘水经厂内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改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接入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工艺为气浮装置→废水调节池→高效沉淀池→D型滤池→中间水池→超滤装置→超滤产水池→两级反渗透装置),达到《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表3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回用水主要水质控制指标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及其修改单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后,回用于湿式除尘设施用水,不外排。
(三)离心机、除尘设施等设备噪声约为75~85dB(A),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然后合理布局,最后再经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四)沉淀池污泥收集后经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烧结工序。含油抹布、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地面做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道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六)现有项目设置了一个3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改建项目防控风险的要求。
三、总量控制指标
改建项目新增废气、废水、固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