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1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阿拉善盟特戈熙*状腺病 (略) | 阿左旗巴彦浩特镇 | 阿拉善盟特戈熙*状腺病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巴彦浩 (略) (略) 交叉口,中心坐标为东经:105°42′58.*″,北纬:38°49′52.*″,本项目租用现有建筑(办公楼),总占地980m2,建筑面积2797.58m2,设置床位20张。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综合楼一栋,地上共3层。主要科室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蒙医学、医学影像科(X光、心电图、超声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消防等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地下水防渗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元,占投资的12.55%。本次环评不涉及医学影像科放射性设备的辐射影响评价内容,需另行开展评价。 | 报告表 | 内蒙古绿田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运营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医废暂存间的恶臭、异味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环境影响,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中的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略) 。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水池体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运营期应加强对池体、管线等涉水构筑物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环境事故的发生。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施,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1类标准。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各类医疗废物、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中,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确保临时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 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及电话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0483-*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阿拉善盟特戈熙*状腺病 (略) | 阿左旗巴彦浩特镇 | 阿拉善盟特戈熙*状腺病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该项目位于阿左旗巴彦浩 (略) (略) 交叉口,中心坐标为东经:105°42′58.*″,北纬:38°49′52.*″,本项目租用现有建筑(办公楼),总占地980m2,建筑面积2797.58m2,设置床位20张。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综合楼一栋,地上共3层。主要科室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蒙医学、医学影像科(X光、心电图、超声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消防等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防治、地下水防渗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元,占投资的12.55%。本次环评不涉及医学影像科放射性设备的辐射影响评价内容,需另行开展评价。 | 报告表 | 内蒙古绿田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运营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医废暂存间的恶臭、异味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环境影响,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中的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略) 。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水池体需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运营期应加强对池体、管线等涉水构筑物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等环境事故的发生。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施,运营期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1类标准。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各类医疗废物、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其中,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确保临时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 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项目在环保设施的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应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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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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