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元精技术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东莞市元精技术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2024年08月15日, (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寮步镇刘 (略) 3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51"11.451"、北纬22°58"21.194")。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7153.1m2,建筑面积7571m2。项目主要从事连接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板对板连接器*万件、微型射频连接器*万件。项目劳动定员总数为7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4年5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2768号。
2024年7月, (略) (略) 建设项目已完成“三同时”建设,委托广东 (略) 实施污染源监测,监测单位出具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
在此基础上,展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项目在调试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投诉、违法或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名称为“ (略) (略) 建设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及《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2768号)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略) 。
冷却水:项目设置冷却塔,注塑过程使用冷却水以保证原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等原因会有少量的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生活污水:项目定员70人,仅在项目内住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的办公生活污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 中表2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值180L(人·d),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12.6t/d(3780t/a)(按年工作300天计)。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取0.9,则排放量为11.34t/d(3402t/a)。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略) ,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混料、碎料工序:项目使用的混料机为密闭设备,主要在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项目碎料时由于碎料机对塑胶边角料的高速切割,会有少量的粉尘逸出。破碎机为密闭式,只有在开盖时会有少量外逸粉尘。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项目混料、碎料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注塑工序:项目注塑过程因塑胶粒熔融而产生有机废气,注塑工作温度低于塑胶粒的分解温度,故不会产生酚类、*醛、氨、苯、氯苯类、二氯*苯、氯*烯等污染因子,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另外,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故不产生二噁英。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车间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及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内,为确保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昼夜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西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建设单位采取下述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独立车间内,并远离敏感点。
2、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
3、空压机置于专用机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
各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绿化降噪和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其中西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项目员工定员70人,均在项目内住宿,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照1.0kg/人·d计,工作时间按300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0kg/d,即21t/a。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材料及塑胶边角料及次 (略) 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拟将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单位监测了以下污染源:
●DA001注塑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注塑工序废气(厂区内无组织):产生非*烷总烃。
●注塑工序废气(厂界外无组织):产生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混料、碎料工序废气(厂界外无组织):产生颗粒物。
●生活污水。
● 生产噪声。
2、达标情况:
(一)注塑工序(DA001)产生的废气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注塑工序厂界外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三)混料、碎料工序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四)注塑工序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五)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中B级标准的较严值。
(六)厂界噪声西北侧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标准,东南侧、西南侧、东北侧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故项目无需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设立废水、废气、噪声在线检测设备。故项目不设专门的监测设备,由项目建设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监测频率由管理部门确定。
3、其他
该项目按要求设置了规范化的排污口、厂区内进行了种植绿化,防止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成员与会代表讨论,针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以下验收意见:
1、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阶段规划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规划阶段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拟设的各项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详见:《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报告编号:YQH*)】,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
2、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章,确保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保治理措施通过验收。
2024年08月15日, (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寮步镇刘 (略) 3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51"11.451"、北纬22°58"21.194")。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7153.1m2,建筑面积7571m2。项目主要从事连接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板对板连接器*万件、微型射频连接器*万件。项目劳动定员总数为7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4年5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2768号。
2024年7月, (略) (略) 建设项目已完成“三同时”建设,委托广东 (略) 实施污染源监测,监测单位出具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QH*)。
在此基础上,展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项目在调试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投诉、违法或受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名称为“ (略) (略) 建设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5月)及《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2768号)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略) 。
冷却水:项目设置冷却塔,注塑过程使用冷却水以保证原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等原因会有少量的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生活污水:项目定员70人,仅在项目内住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的办公生活污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 中表2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值180L(人·d),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12.6t/d(3780t/a)(按年工作300天计)。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取0.9,则排放量为11.34t/d(3402t/a)。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略) ,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混料、碎料工序:项目使用的混料机为密闭设备,主要在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项目碎料时由于碎料机对塑胶边角料的高速切割,会有少量的粉尘逸出。破碎机为密闭式,只有在开盖时会有少量外逸粉尘。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项目混料、碎料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注塑工序:项目注塑过程因塑胶粒熔融而产生有机废气,注塑工作温度低于塑胶粒的分解温度,故不会产生酚类、*醛、氨、苯、氯苯类、二氯*苯、氯*烯等污染因子,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另外,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故不产生二噁英。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车间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及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内,为确保项目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昼夜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西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建设单位采取下述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还应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独立车间内,并远离敏感点。
2、通风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保持润滑。
3、空压机置于专用机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
各生产设备噪声在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绿化降噪和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其中西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项目员工定员70人,均在项目内住宿,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照1.0kg/人·d计,工作时间按300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0kg/d,即21t/a。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材料及塑胶边角料及次 (略) 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拟将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单位监测了以下污染源:
●DA001注塑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产生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注塑工序废气(厂区内无组织):产生非*烷总烃。
●注塑工序废气(厂界外无组织):产生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混料、碎料工序废气(厂界外无组织):产生颗粒物。
●生活污水。
● 生产噪声。
2、达标情况:
(一)注塑工序(DA001)产生的废气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注塑工序厂界外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外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三)混料、碎料工序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四)注塑工序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五)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中B级标准的较严值。
(六)厂界噪声西北侧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标准,东南侧、西南侧、东北侧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故项目无需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文件均没有要求项目设立废水、废气、噪声在线检测设备。故项目不设专门的监测设备,由项目建设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监测频率由管理部门确定。
3、其他
该项目按要求设置了规范化的排污口、厂区内进行了种植绿化,防止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成员与会代表讨论,针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以下验收意见:
1、本项目工程建设与环评阶段规划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规划阶段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拟设的各项环保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详见:《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报告编号:YQH*)】,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
2、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章,确保环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保治理措施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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