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略)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
《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河 (略)
法人代表:李世英
公司地址:故城县西苑项目区
生产规模:公司现主要生产产品为离心风机部件,设计产能为年产*吨离心风机部件。
联系人:王雪迎
联系方式:*
3.2 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3.2.1废气
公司1#生产车间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公司新2#车间切割、抛丸(小型抛丸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经各自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汇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公司新2#车间抛丸(大型抛丸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公司新2#车间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引风装置收集,通过干式过滤器初步处理,后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2.2废水
河 (略) 厂区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水经喷淋塔冷却循环使用,定期进行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由园 (略) 排入故城 (略) 。
3.2.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灰、边角料、废焊材、金属屑、废钢丸、废焊渣,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企业。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过滤棉、废纸盒、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废催化剂、废稀释剂桶、漆渣、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以上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河北佐英 (略) 转运处置。
综上所述,现有固体废物均采取合理有效处置措施,无固体废物外排。
3.2.4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在减震基础上利用建筑隔声。
3.3排污许可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重新申请,证书编号: *12C001V,有效期限为:2023年07月19日至2028年07月18日。
3.4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在2023年5月为防控环境风险,针对公司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展开了《河 (略)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2023年版)编制工作并完成备案(*-2023-052-L),我公司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实施。
我公司将在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23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