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綦江河流域江津区支坪段综合治理工程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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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綦江河流域江津区支坪段综合治理工程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綦江河流域江津区支坪段综合治理工程

(略) 江津区支坪镇中兴社区、花铺社区

(略) 江津区振信 (略)

(略) (略)

本工程分为护岸治理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两大部分。治理起点位于江津区支坪镇中兴社区通江沱,止于花铺社区纸厂沟,均位于綦江河支坪镇段左岸,治理总长5186m。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及时恢复 (略) 。合理进行施工组织,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在水域范围内设置永久或临时建筑,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施工废水或倾倒固体废物;严禁施工人员在附近河流捕获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等。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清理和植被恢复,按项目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红线范围内可绿化地面、护坡等的植树种草工作。

2、大气环境保护: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 (略) ,露天堆放易扬撒的物料和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予以覆盖;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3、声环境: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使用,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弃 (略) 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区域,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限速、禁鸣。4、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水和施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收集处理设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施工生活区、临时堆场等临时工程。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应及时进行清理,做到随产随清。如需临时堆放,应集中堆放在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施工作业范围内,并采取覆盖、拦挡等措施。工程不设弃渣场,弃方与建筑垃圾一起运至江津区疾控中心北侧的工地平场使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附近的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3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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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綦江河流域江津区支坪段综合治理工程

(略) 江津区支坪镇中兴社区、花铺社区

(略) 江津区振信 (略)

(略) (略)

本工程分为护岸治理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两大部分。治理起点位于江津区支坪镇中兴社区通江沱,止于花铺社区纸厂沟,均位于綦江河支坪镇段左岸,治理总长5186m。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及时恢复 (略) 。合理进行施工组织,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在水域范围内设置永久或临时建筑,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施工废水或倾倒固体废物;严禁施工人员在附近河流捕获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等。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清理和植被恢复,按项目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红线范围内可绿化地面、护坡等的植树种草工作。

2、大气环境保护: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施工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 (略) ,露天堆放易扬撒的物料和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予以覆盖;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3、声环境: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使用,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弃 (略) 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区域,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时限速、禁鸣。4、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水和施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收集处理设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施工生活区、临时堆场等临时工程。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应及时进行清理,做到随产随清。如需临时堆放,应集中堆放在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施工作业范围内,并采取覆盖、拦挡等措施。工程不设弃渣场,弃方与建筑垃圾一起运至江津区疾控中心北侧的工地平场使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附近的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3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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