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徐州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4年8月22日徐州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睢宁县梁集镇西渭河以西、徐淮高速以北、梁南大沟以南 | 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 | 徐州沁 (略) | 梁集镇人民政府拟投资3946.*元在在睢宁县梁集镇西渭河以西、徐淮高速以北、梁南大沟以南建设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该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000t,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00t。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已取得睢宁县经济发展局文件《关于重新办理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睢经济发投[2022]99号)和《关于重新办理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睢经济发投[2022]117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建设期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栏,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设置雾炮降尘,路面硬化处理;施工现 (略) ,砂、石碓场 (略) 覆盖。施工废水配套临时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排水经临时旱厕收集,用于农田施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局部吸声、隔声,控制施工区车辆及设备操作密闭,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应及时清运处理。 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粗格栅、细格栅加罩封闭,进水泵房、旋流沉砂器、调节池、高密度沉淀池A、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加盖封闭,污泥浓缩罐封闭,脱水机房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酸/碱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及时清理污泥、加强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封闭式运输等措施,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承担处理的区域污水及自身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主要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沙器+调节池+高密度沉淀池A+水解酸化池+A2/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B+滤布滤池+消毒池”工艺,排入付楼大沟,汇入西渭河。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和设置隔声罩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化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化学品废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栅渣、沉砂、废滤布袋、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土壤、地下水: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污水处理区域、污泥处理区域、除臭系统、加药间、危废暂存间、进水在线监测间、出水在线监测间及污水输送管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相关部门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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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睢宁县梁集镇西渭河以西、徐淮高速以北、梁南大沟以南 | 睢宁县梁集镇人民政府 | 徐州沁 (略) | 梁集镇人民政府拟投资3946.*元在在睢宁县梁集镇西渭河以西、徐淮高速以北、梁南大沟以南建设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该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000t,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00t。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已取得睢宁县经济发展局文件《关于重新办理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睢经济发投[2022]99号)和《关于重新办理睢宁县梁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睢经济发投[2022]117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建设期实行封闭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栏,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设置雾炮降尘,路面硬化处理;施工现 (略) ,砂、石碓场 (略) 覆盖。施工废水配套临时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排水经临时旱厕收集,用于农田施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局部吸声、隔声,控制施工区车辆及设备操作密闭,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应及时清运处理。 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粗格栅、细格栅加罩封闭,进水泵房、旋流沉砂器、调节池、高密度沉淀池A、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加盖封闭,污泥浓缩罐封闭,脱水机房全封闭,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酸/碱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及时清理污泥、加强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封闭式运输等措施,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承担处理的区域污水及自身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主要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沙器+调节池+高密度沉淀池A+水解酸化池+A2/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B+滤布滤池+消毒池”工艺,排入付楼大沟,汇入西渭河。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和设置隔声罩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化验室废液及在线监测废液、化学品废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栅渣、沉砂、废滤布袋、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土壤、地下水: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污水处理区域、污泥处理区域、除臭系统、加药间、危废暂存间、进水在线监测间、出水在线监测间及污水输送管道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相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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