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以工代赈集体牲畜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以工代赈集体牲畜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以工代赈集体牲畜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伊政发〔2024〕115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养牛历史悠久,草场广阔、气候凉爽、发展养牛业资源环境条件优越,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肉牛品种改良面不大、生长速度较低,缺乏适合肉牛养殖的优质牧草,养殖模式不合理,养殖多为散户,不利于标准化养殖,养殖效率低等问题。项目的建设对促进项目区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畜牧业发展、提升牧区群众生活幸福感、促进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项目区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当地就业容量,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 (略) 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以工代赈集体牲畜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东至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储草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南至空地。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2000平方米牛舍两座,500平方米生产资料库一个,建设饮水井两眼,建设800延长米砖墙,建铁大门6个,圈舍分割铁栅栏600米。项目建成后吸收毕鲁图嘎查集体肉牛 110 头,吸收周边牧民牲畜托管牛 550 头,托管期为每年 11 月至年后 5 月,共计 7 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3.*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任务资金601.00 万元,旗财政配套 2.00 万元。
七、组织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
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组织实施当地群众务工,保证能用人工不用机械,通过项目实施,计划组织40名当地低收入人群、低保户参与项目施工建设,工期拟定165天,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为197.*元,每名劳动者人均收入约4.*元,农民工劳动报酬总额占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比例32.88%,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定期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详细记录领取劳务报酬信息及领取方式。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5月-2025年12月
九、项目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
十、项目建设责任人:木其热
十一、项目招标
依据《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技术相对简单,因此本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十二、要求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居牧民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尽量动员当地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建设完毕后由项目所在社区设置公益岗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此复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以工代赈集体牲畜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伊政发〔2024〕115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养牛历史悠久,草场广阔、气候凉爽、发展养牛业资源环境条件优越,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肉牛品种改良面不大、生长速度较低,缺乏适合肉牛养殖的优质牧草,养殖模式不合理,养殖多为散户,不利于标准化养殖,养殖效率低等问题。项目的建设对促进项目区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畜牧业发展、提升牧区群众生活幸福感、促进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项目区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当地就业容量,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 (略) 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以工代赈集体牲畜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东至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储草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南至空地。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2000平方米牛舍两座,500平方米生产资料库一个,建设饮水井两眼,建设800延长米砖墙,建铁大门6个,圈舍分割铁栅栏600米。项目建成后吸收毕鲁图嘎查集体肉牛 110 头,吸收周边牧民牲畜托管牛 550 头,托管期为每年 11 月至年后 5 月,共计 7 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3.*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任务资金601.00 万元,旗财政配套 2.00 万元。
七、组织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
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组织实施当地群众务工,保证能用人工不用机械,通过项目实施,计划组织40名当地低收入人群、低保户参与项目施工建设,工期拟定165天,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为197.*元,每名劳动者人均收入约4.*元,农民工劳动报酬总额占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比例32.88%,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定期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详细记录领取劳务报酬信息及领取方式。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5月-2025年12月
九、项目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
十、项目建设责任人:木其热
十一、项目招标
依据《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技术相对简单,因此本项目不采用招标方式。
十二、要求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居牧民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尽量动员当地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建设完毕后由项目所在社区设置公益岗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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