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夹马口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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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夹马口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夹马口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马口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1年8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夹马口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略) 临猗县、 (略) 、万荣县夹马口灌区范围内

(略) 夹马口引黄服务中心

山西 (略)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针对泵站工程、输配水渠道、水工建筑物、信息化等方面进行,其中输配水渠道及其建筑物均在原渠线上进行改造,信息化建设在改造后工程基础上更新改造。泵站工程中除夹马口一级站及街西泵站2座泵站为拆除重建外,其余吴王水源站、地沟水源站、堡里泵站、北扩泵站、小樊一级站、小樊二级站6座泵站均为设备更换及厂房维修改造。

泵站更新改造9座,泵站压力管道改造7.55km,管道附属建筑物配套19座;输水干渠改造47.573km,配套渠系建筑物370座;支渠改造总长177.55km,配套渠系建筑物共1289座;灌区信息化建设包含水源枢纽与泵站改造、夹马口灌区量测水感知系统建设、 (略) 络及安全系统与智慧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

工程规模:夹马口引黄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0.*亩,规模为大(2)型。项目实施后,可改善灌溉面积47.*亩,不增加引水量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途径村庄及有保护目标的施工点设置围挡,沙、石等建筑材料和土方表面遮盖等防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持地面湿润;拆除作业前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点泼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立声屏障、采用低噪声机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加强管理,定期保养、维护设备防止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工厂回收利用;废机油储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设施工范围,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进行生态修复与补偿措施,保存熟化土,及时恢复植被选择适宜的恢复物种;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区域恢复原状。运营期制定植被管理方案,对项目周边植被进行巡查,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恢复。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夹马口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马口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1年8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夹马口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略) 临猗县、 (略) 、万荣县夹马口灌区范围内

(略) 夹马口引黄服务中心

山西 (略)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针对泵站工程、输配水渠道、水工建筑物、信息化等方面进行,其中输配水渠道及其建筑物均在原渠线上进行改造,信息化建设在改造后工程基础上更新改造。泵站工程中除夹马口一级站及街西泵站2座泵站为拆除重建外,其余吴王水源站、地沟水源站、堡里泵站、北扩泵站、小樊一级站、小樊二级站6座泵站均为设备更换及厂房维修改造。

泵站更新改造9座,泵站压力管道改造7.55km,管道附属建筑物配套19座;输水干渠改造47.573km,配套渠系建筑物370座;支渠改造总长177.55km,配套渠系建筑物共1289座;灌区信息化建设包含水源枢纽与泵站改造、夹马口灌区量测水感知系统建设、 (略) 络及安全系统与智慧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

工程规模:夹马口引黄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0.*亩,规模为大(2)型。项目实施后,可改善灌溉面积47.*亩,不增加引水量

项目总投资金额*.*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途径村庄及有保护目标的施工点设置围挡,沙、石等建筑材料和土方表面遮盖等防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持地面湿润;拆除作业前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点泼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立声屏障、采用低噪声机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加强管理,定期保养、维护设备防止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的工厂回收利用;废机油储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设施工范围,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进行生态修复与补偿措施,保存熟化土,及时恢复植被选择适宜的恢复物种;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区域恢复原状。运营期制定植被管理方案,对项目周边植被进行巡查,对未成活的区域进行土壤改良和植被恢复。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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