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3年度第104批次建设用地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保定市2023年度第104批次建设用地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4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出具了《 (略) 2023年度第104 批次建设用地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规划意见》,其中6号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2 号、3 号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4号地块为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用地,5号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7号地块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供电用地,为第二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 年1月1日实施,根据该法中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地调查,为此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制定了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委托易景检测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在调查地块采集土壤样品同时送实验室分析,根据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等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并编制完成了《 (略) 2023 年度第104批次建设用地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3年4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出具了《 (略) 2023年度第104 批次建设用地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规划意见》,其中6号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2 号、3 号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4号地块为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用地,5号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7号地块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供电用地,为第二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 年1月1日实施,根据该法中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本地块需要开展土地调查,为此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制定了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委托易景检测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在调查地块采集土壤样品同时送实验室分析,根据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等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并编制完成了《 (略) 2023 年度第104批次建设用地2号、3号、4号、5号、6号、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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