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物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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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合川 (略) 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建 (略) 合川 (略) ,运营方为重庆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重庆 (略) 委托 (略) 承担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合川 (略) ;

运营单位:重庆 (略) ;

建设地点: (略) 合川区太和镇富金坝村7社,涪江富金坝库区左岸,中心点经纬度E106°0′52.805″,N30°6′31.433″;

建设内容:码头共布置2个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货运泊位,设计年吞吐量*吨,使用港口岸线长度164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文本:链接:http://**_aYQqahIwoieUlLQ

提取码:buuq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建设单位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ypaMfp6Qc3hg

提取码:l5lp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合川 (略)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六、运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陈工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重庆 (略)

2024年8月22日

(略) 合川 (略) 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建 (略) 合川 (略) ,运营方为重庆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重庆 (略) 委托 (略) 承担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港合川港区太和镇货运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合川 (略) ;

运营单位:重庆 (略) ;

建设地点: (略) 合川区太和镇富金坝村7社,涪江富金坝库区左岸,中心点经纬度E106°0′52.805″,N30°6′31.433″;

建设内容:码头共布置2个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货运泊位,设计年吞吐量*吨,使用港口岸线长度164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查阅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文本:链接:http://**_aYQqahIwoieUlLQ

提取码:buuq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建设单位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ypaMfp6Qc3hg

提取码:l5lp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合川 (略)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六、运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陈工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重庆 (略)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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