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佳亿厨具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聚乙烯塑料菜板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贵州佳亿厨具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聚乙烯塑料菜板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年产1000 吨聚*烯塑料菜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贵州 (略) 年产1000 吨聚*烯塑料菜板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贵屹创业园61 号地块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微小企业孵化园内,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00m2,预留远期用地,为夏云工业园贵屹创业园现有闲置厂房和办公楼,不新增用地。项目新建塑料菜板生产线2条,形成年产1000吨聚*烯塑料菜板的生产能力。原料聚*烯、包装膜、提手、色母粒等。工艺原料—拌料—挤出—压塑—冷却成型—修边—组装—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修期间严格规范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 (略) 段,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将运输车辆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减小装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拌料粉尘和破碎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限值。挤出压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密封设备,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即厂区内)、厂房外区域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 A 表 A.1 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与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及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夏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合理安排时间,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破碎区,通过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破碎系统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 (略) 年产1000 吨聚*烯塑料菜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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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贵州 (略) 年产1000 吨聚*烯塑料菜板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贵屹创业园61 号地块 |
建设单位 | 贵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微小企业孵化园内,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00m2,预留远期用地,为夏云工业园贵屹创业园现有闲置厂房和办公楼,不新增用地。项目新建塑料菜板生产线2条,形成年产1000吨聚*烯塑料菜板的生产能力。原料聚*烯、包装膜、提手、色母粒等。工艺原料—拌料—挤出—压塑—冷却成型—修边—组装—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装修期间严格规范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 (略) 段,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将运输车辆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装修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减小装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拌料粉尘和破碎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限值。挤出压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密封设备,集气罩收集和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非*烷总烃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即厂区内)、厂房外区域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 A 表 A.1 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与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及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夏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合理安排时间,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限值。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安装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破碎区,通过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破碎系统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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