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晶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基复合材料一期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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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晶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基复合材料一期生产项目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1-*

地址:兴文县高铁站右侧人社大楼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晶 (略) 碳基复合材料一期生产项目

(略) 兴文经济开发 (略) 21号

宜宾晶 (略)

四川省立诚 (略)

宜宾晶 (略) 拟投资*万元,在 (略) 兴文经济开发 (略) 21号(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宜宾晶 (略) 碳基复合材料一期生产项目。项目利用原兴文县 (略) 现有厂房,不额外新增用地,占地面积*m2。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吨碳基复合材料产品。

本项目主要从事碳基复合材料的生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生产产品、工艺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已取得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川投资备【2403-*-04-01-*】FGQB-0080号),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碳化产生碳化废气、沉积产生的沉积废气、机加工产生的粉尘。

①碳化废气

本项目碳化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VOCs、*醛等。碳化废气经焚烧炉焚烧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焚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②沉积废气

沉积废气主要采取冷却(水冷)+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机加工粉尘

机加工车间内每台机加工设备设有集气罩端口,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统一由除尘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设备中,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拟对各类污废水处理措施为: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预处理池(沉淀+厌氧)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纳管标准限值后,经厂区废水总 (略) (略) ,最终进入兴文县空铁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厂房室内生产设备,室外声源主要为冷却塔,室内源主要为裁切机、切断机、沉积炉、炭化炉、空压机、干燥机、制氮机组、风机、泵等。

评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如下减缓措施:

(1)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总图布置,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厂区中部,尽可能远离厂界;

(2)设备选型上采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及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如设备安装时采取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振垫等措施;

(3)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发动机轰鸣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规范厂内 (略) 线,厂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同时加强装卸管理。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边角料、炭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废品等)、和危险废物(碳化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手套、抹布)。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装袋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再由场镇环卫部门负责集中清运。

②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边角料、炭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废品等)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③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碳化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手套、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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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1-*

地址:兴文县高铁站右侧人社大楼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晶 (略) 碳基复合材料一期生产项目

(略) 兴文经济开发 (略) 21号

宜宾晶 (略)

四川省立诚 (略)

宜宾晶 (略) 拟投资*万元,在 (略) 兴文经济开发 (略) 21号(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宜宾晶 (略) 碳基复合材料一期生产项目。项目利用原兴文县 (略) 现有厂房,不额外新增用地,占地面积*m2。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吨碳基复合材料产品。

本项目主要从事碳基复合材料的生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生产产品、工艺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已取得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川投资备【2403-*-04-01-*】FGQB-0080号),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碳化产生碳化废气、沉积产生的沉积废气、机加工产生的粉尘。

①碳化废气

本项目碳化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VOCs、*醛等。碳化废气经焚烧炉焚烧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焚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②沉积废气

沉积废气主要采取冷却(水冷)+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机加工粉尘

机加工车间内每台机加工设备设有集气罩端口,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统一由除尘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设备中,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拟对各类污废水处理措施为: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预处理池(沉淀+厌氧)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纳管标准限值后,经厂区废水总 (略) (略) ,最终进入兴文县空铁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厂房室内生产设备,室外声源主要为冷却塔,室内源主要为裁切机、切断机、沉积炉、炭化炉、空压机、干燥机、制氮机组、风机、泵等。

评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如下减缓措施:

(1)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总图布置,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厂区中部,尽可能远离厂界;

(2)设备选型上采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及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如设备安装时采取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振垫等措施;

(3)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发动机轰鸣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规范厂内 (略) 线,厂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同时加强装卸管理。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边角料、炭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废品等)、和危险废物(碳化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手套、抹布)。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装袋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再由场镇环卫部门负责集中清运。

②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边角料、炭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废品等)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③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碳化焦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废手套、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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