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822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年产纸杯*个、纸碟*个、纸巾*张、硅油纸*张、桌布*张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金 (略) 2号
3. 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泉州 (略)
5.项目概况:福建省 (略) 年产纸杯*个、纸碟*个、纸巾*张、硅油纸*张、桌布*张项目位于 (略) (略) 金 (略) 2号,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厂房系租赁“ (略) (略) ”厂房,租赁建筑面积2000m2;主要从事纸制品的生产制造,可年产纸杯*个、纸碟*个、纸巾*张、硅油纸*张、桌布*张。项目聘用职工40人,均不住厂,不设食堂,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略) 晋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 (略) (略) 晋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晋南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气
项目车间生产时密闭,并在印刷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印刷废气经收集汇总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由一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正常社会活动造成影响较小。
(3)噪声
经预测,项目厂界四侧噪声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厂区、车间内均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纸制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委托有关单位处置。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抹布及空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抹布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空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略) 紫帽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2. 建设地点: (略) 紫帽镇紫星村
3. 建设单位: (略) 紫帽镇人民政府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 项目概况:根据《福建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计划安排, (略) 紫帽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编制完成《 (略) 紫帽镇 “三区两线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4年3月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永和等镇街“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批复(泉资规﹝2024﹞69号)。项目已于2024年5月24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05-*-04-05-*。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区,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区现有消纳系统处理。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2)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以颗粒物为主,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和施工活动紧密相关,施工活动结束后影响就不再延续,属于短期和非连续性的影响,且其影响不具有累积性。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3)噪声
施工期不涉及爆破。在治理区周边设置施工围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加隔振垫、安装消声器等。另外,项目施工周期较短,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运营期无运行机械设备,无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管护期工作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项目区无生活垃圾产生。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 (略) 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822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福建省 (略) 年产纸杯*个、纸碟*个、纸巾*张、硅油纸*张、桌布*张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金 (略) 2号
3. 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泉州 (略)
5.项目概况:福建省 (略) 年产纸杯*个、纸碟*个、纸巾*张、硅油纸*张、桌布*张项目位于 (略) (略) 金 (略) 2号,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厂房系租赁“ (略) (略) ”厂房,租赁建筑面积2000m2;主要从事纸制品的生产制造,可年产纸杯*个、纸碟*个、纸巾*张、硅油纸*张、桌布*张。项目聘用职工40人,均不住厂,不设食堂,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略) 晋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 (略) (略) 晋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晋南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气
项目车间生产时密闭,并在印刷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印刷废气经收集汇总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由一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正常社会活动造成影响较小。
(3)噪声
经预测,项目厂界四侧噪声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厂区、车间内均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纸制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定期委托有关单位处置。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抹布及空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抹布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空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略) 紫帽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2. 建设地点: (略) 紫帽镇紫星村
3. 建设单位: (略) 紫帽镇人民政府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 项目概况:根据《福建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计划安排, (略) 紫帽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编制完成《 (略) 紫帽镇 “三区两线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4年3月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永和等镇街“三区两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批复(泉资规﹝2024﹞69号)。项目已于2024年5月24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05-*-04-05-*。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区,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区现有消纳系统处理。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2)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以颗粒物为主,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和施工活动紧密相关,施工活动结束后影响就不再延续,属于短期和非连续性的影响,且其影响不具有累积性。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3)噪声
施工期不涉及爆破。在治理区周边设置施工围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加隔振垫、安装消声器等。另外,项目施工周期较短,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运营期无运行机械设备,无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管护期工作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项目区无生活垃圾产生。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 (略) 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22日—2024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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