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兰市东晟商砼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舒兰市东晟商砼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舒兰市东晟商砼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我局拟对 (略) (略) 水泥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水泥制品加工项目 | (略) 七里乡(原凤凰粮库) | (略) (略) | 吉林东北煤炭 (略) | 新建一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年产5000延米的水泥制品,新建1台3吨/小时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生活用热采用电取暖。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采取有效除尘净化措施处理生物质锅炉烟气,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浓度标准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拌合工序进行全封闭,集中收集工序废气经有效处理,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分料机和输送进行密闭,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水泥罐仓仓内粉尘经仓顶安装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阀排放;物料堆场采取苫布覆盖、设置高于堆场的防风围挡、定期洒水降尘等降尘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锅炉软化水弃水、锅炉排污水和拌合设备清洗废水一同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高效的减振、封闭、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特别要加强距离村屯 、学校较近一侧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钢筋切割边角料、钢筋切割粉尘、扎丝边角料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不合格品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沉淀池内沉积物回用于生产;集中收集锅炉灰渣、锅炉除尘灰暂存于燃料库内,统一外售用作农肥;集中收集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关于舒兰市东晟商砼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我局拟对 (略) (略) 水泥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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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水泥制品加工项目 | (略) 七里乡(原凤凰粮库) | (略) (略) | 吉林东北煤炭 (略) | 新建一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年产5000延米的水泥制品,新建1台3吨/小时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生活用热采用电取暖。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采取有效除尘净化措施处理生物质锅炉烟气,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浓度标准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拌合工序进行全封闭,集中收集工序废气经有效处理,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分料机和输送进行密闭,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水泥罐仓仓内粉尘经仓顶安装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阀排放;物料堆场采取苫布覆盖、设置高于堆场的防风围挡、定期洒水降尘等降尘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锅炉软化水弃水、锅炉排污水和拌合设备清洗废水一同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高效的减振、封闭、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特别要加强距离村屯 、学校较近一侧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钢筋切割边角料、钢筋切割粉尘、扎丝边角料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不合格品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沉淀池内沉积物回用于生产;集中收集锅炉灰渣、锅炉除尘灰暂存于燃料库内,统一外售用作农肥;集中收集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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