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新兴县盈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商品有机肥10000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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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新兴县盈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商品有机肥10000吨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窗口

邮 编:*

附 件:《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项目名称:

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下坪上牛更(张志宏房屋)

建设单位:

新 (略)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下坪上牛更(张志宏房屋),占地面积5266.6m2,建筑面积4010m2,主要建筑物有6栋单层车间。主要生产设备:粉碎机2台、滚筒筛2个、打包机2台、上车皮带1条、入料斗1个、出料输送带4条、铲车2台、缝包机2台、压粒机2台、电子天平1台、烘箱1台、真空干燥箱1台、真空泵1台、恒温水浴振荡箱1台、可调温电炉1台、定氮装置1台、缩分器1台、样品筛1台、样品破碎机1台、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pH计1台、通风柜1台、玻璃器皿若干。原辅材料主要包括:干鸡粪8000吨/年、湿鸡粪5928.1426吨/年、发酵菌种0.6吨/年、重铬酸钾0.0005吨/年、硝酸0.*吨/年、30%过氧化氢0.0007吨/年、硫酸0.*吨/年、氯化钾0.0005吨/年、磷酸二氢钾0.0005吨/年、氢氧化钠0.0005吨/年、偏钒酸铵0.0001吨/年、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0.0005吨/年、硫酸亚铁(七水)0.0005吨/年、*基红0.*吨/年、溴*酚绿0.*吨/年、1,10-菲罗啉0.*吨/年、*醇0.0032吨/年、防护口罩0.006吨/年、除臭剂0.5吨/年、包装材料*个/年。生产工艺:粉状有机肥:外购原料入场检验-原料储存-混合搅拌-发酵-陈化-粉碎过筛-检验-打包;粒状有机肥:外购原料入场检验-原料储存-混合搅拌-发酵-陈化-粉碎过筛-挤压造粒-自然冷却-检验-打包。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商品有机肥*吨/年,其中,粉状7500吨/年,粒状2500吨/年。本项目员工1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其中原料堆放、发酵、陈化工序时间为每天24小时。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一)水环境: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恒温水浴测试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定期回用于车间内喷雾除臭用水;恒温水浴测试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废气喷淋装置;废气喷淋装置废水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发酵补充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发酵补充用水,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堆放废气,混合搅拌废气,发酵废气,陈化废气,粉碎过筛废气,挤压造粒废气,检验废气。原料堆放、混合搅拌、发酵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水喷淋+生物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合搅拌、发酵、陈化、粉碎过筛、挤压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水喷淋+生物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硫酸雾、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0~8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生物滴滤污泥、水喷淋捞渣、废防护口罩;危险废物包括检验废水和废液、废手套及废抹布、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附件: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窗口

邮 编:*

附 件:《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项目名称:

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下坪上牛更(张志宏房屋)

建设单位:

新 (略)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下坪上牛更(张志宏房屋),占地面积5266.6m2,建筑面积4010m2,主要建筑物有6栋单层车间。主要生产设备:粉碎机2台、滚筒筛2个、打包机2台、上车皮带1条、入料斗1个、出料输送带4条、铲车2台、缝包机2台、压粒机2台、电子天平1台、烘箱1台、真空干燥箱1台、真空泵1台、恒温水浴振荡箱1台、可调温电炉1台、定氮装置1台、缩分器1台、样品筛1台、样品破碎机1台、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pH计1台、通风柜1台、玻璃器皿若干。原辅材料主要包括:干鸡粪8000吨/年、湿鸡粪5928.1426吨/年、发酵菌种0.6吨/年、重铬酸钾0.0005吨/年、硝酸0.*吨/年、30%过氧化氢0.0007吨/年、硫酸0.*吨/年、氯化钾0.0005吨/年、磷酸二氢钾0.0005吨/年、氢氧化钠0.0005吨/年、偏钒酸铵0.0001吨/年、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0.0005吨/年、硫酸亚铁(七水)0.0005吨/年、*基红0.*吨/年、溴*酚绿0.*吨/年、1,10-菲罗啉0.*吨/年、*醇0.0032吨/年、防护口罩0.006吨/年、除臭剂0.5吨/年、包装材料*个/年。生产工艺:粉状有机肥:外购原料入场检验-原料储存-混合搅拌-发酵-陈化-粉碎过筛-检验-打包;粒状有机肥:外购原料入场检验-原料储存-混合搅拌-发酵-陈化-粉碎过筛-挤压造粒-自然冷却-检验-打包。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商品有机肥*吨/年,其中,粉状7500吨/年,粒状2500吨/年。本项目员工1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其中原料堆放、发酵、陈化工序时间为每天24小时。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过程主要是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一)水环境: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废气喷淋装置废水、恒温水浴测试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定期回用于车间内喷雾除臭用水;恒温水浴测试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废气喷淋装置;废气喷淋装置废水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发酵补充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发酵补充用水,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堆放废气,混合搅拌废气,发酵废气,陈化废气,粉碎过筛废气,挤压造粒废气,检验废气。原料堆放、混合搅拌、发酵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水喷淋+生物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合搅拌、发酵、陈化、粉碎过筛、挤压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水喷淋+生物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硫酸雾、氮氧化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0~80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生物滴滤污泥、水喷淋捞渣、废防护口罩;危险废物包括检验废水和废液、废手套及废抹布、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附件:新 (略) 年产商品有机肥*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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