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吐鲁番市鑫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吐鲁番市鑫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略) 选煤厂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示范 (略) 66号(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2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略) (略) 选煤厂项目 | (略) (略) | (略) 高昌区七泉湖镇 |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 (略) | (略) (略) 选煤厂项目 (略) 高昌区七泉湖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规模为1.20Mt/a的选煤厂及其配套的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1%。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筛分、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并在筛分车间四周设置喷淋装置抑尘;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原煤装卸、堆存引起的扬尘通过全封闭棚和洒水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及转载点扬尘,采取密闭+喷淋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受煤坑粉尘经喷淋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运输粉尘通过降低行驶速度、厂区洒水、运输车辆遮盖苫布、路面定期清扫等方式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需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经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后全部进行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表2中C级排放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暂存间、污水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矸石、煤泥、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水站污泥和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2 | 托克逊 (略) 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托克逊 (略) | (略) 托克逊县S301省道北侧1.9公里,中泰天雨煤化工东侧4公里处 | 乌鲁木齐胜 (略) | 托克逊 (略) 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托克逊县S301省道北侧1.9公里,中泰天雨煤化工东侧4公里处。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HZ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2条,水稳料生产线1条,以及办公用房、实验室、地磅房、食堂、值班室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2500.*元,其中环保投资98.*元,占总投资的3.92%。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物料搅拌、筒仓、投料、输送、计量、廊道输送、运输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物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搅拌机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分别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20mg/m3相关标准。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投料、输送、计量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对搅拌楼密闭,输送皮带进行封闭,投料口安装喷淋雾化装置和雾炮机、洒水抑尘;廊道输送起尘过程中小石料场采用全封闭措施,大石料场采用半封闭+ (略) 措施,并定期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中砂石料均通过密闭廊道运输至搅拌机;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对厂区地面 (略) 进行洒水降尘、清扫,保 (略) 的湿度,严格控制车速,进出车辆必须封闭遮盖,粉料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0.5mg/m3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食堂油烟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食堂油烟排放需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2.0mg/m3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经吸污车拉运至伊拉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污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暂存间、化粪池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沉淀池采取一般防渗,其他区域简单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除尘灰、沉淀池沉淀的泥沙和废矿物油。生活垃圾、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淀的泥沙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除尘灰经袋式除尘器布袋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淀的泥沙定期清理,废料中主要固体为砂子和石子,使用砂石分离设备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料不外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略) 选煤厂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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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示范 (略) 66号(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2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略) (略) 选煤厂项目 | (略) (略) | (略) 高昌区七泉湖镇 |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 (略) | (略) (略) 选煤厂项目 (略) 高昌区七泉湖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规模为1.20Mt/a的选煤厂及其配套的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1%。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筛分、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并在筛分车间四周设置喷淋装置抑尘;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原煤装卸、堆存引起的扬尘通过全封闭棚和洒水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及转载点扬尘,采取密闭+喷淋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受煤坑粉尘经喷淋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运输粉尘通过降低行驶速度、厂区洒水、运输车辆遮盖苫布、路面定期清扫等方式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需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经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后全部进行循环综合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表2中C级排放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暂存间、污水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矸石、煤泥、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水站污泥和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
2 | 托克逊 (略) 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托克逊 (略) | (略) 托克逊县S301省道北侧1.9公里,中泰天雨煤化工东侧4公里处 | 乌鲁木齐胜 (略) | 托克逊 (略) 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托克逊县S301省道北侧1.9公里,中泰天雨煤化工东侧4公里处。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HZS180型混凝土生产线2条,水稳料生产线1条,以及办公用房、实验室、地磅房、食堂、值班室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2500.*元,其中环保投资98.*元,占总投资的3.92%。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物料搅拌、筒仓、投料、输送、计量、廊道输送、运输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物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搅拌机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分别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20mg/m3相关标准。筒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投料、输送、计量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对搅拌楼密闭,输送皮带进行封闭,投料口安装喷淋雾化装置和雾炮机、洒水抑尘;廊道输送起尘过程中小石料场采用全封闭措施,大石料场采用半封闭+ (略) 措施,并定期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中砂石料均通过密闭廊道运输至搅拌机;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对厂区地面 (略) 进行洒水降尘、清扫,保 (略) 的湿度,严格控制车速,进出车辆必须封闭遮盖,粉料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0.5mg/m3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食堂油烟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食堂油烟排放需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2.0mg/m3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经吸污车拉运至伊拉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污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暂存间、化粪池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沉淀池采取一般防渗,其他区域简单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除尘灰、沉淀池沉淀的泥沙和废矿物油。生活垃圾、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淀的泥沙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除尘灰经袋式除尘器布袋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淀的泥沙定期清理,废料中主要固体为砂子和石子,使用砂石分离设备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料不外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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