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第四中学以南、云洲大道以西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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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第四中学以南、云洲大道以西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类型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标题 万 安 县 第 四 中 学 以 南 、 云 洲 大 道 以 西 地块 第 一 阶 段 土 壤污 染 状 况 调 查报 告
公示日期 2024-08-23
详细介绍
项目地块及周边相邻区域的历史活动及现状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 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活动可以结 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结论可作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 的依据。 (1)该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生过生产经营活动,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目 前地块内为空地,该地块于 2024 年规划为居住用地。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和历 史上均未作为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 不涉及环境污染是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 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无明显潜在污染源,调查中 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 万安县第四中学以南、云洲大道以西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共106页 第 50 页 (2)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主要有万安县妇  (略) 、云洲村委会、县生态环境局、富盈万福广场小区、五丰镇人民政府 大楼、书香一品小区、清华名苑小区、新城嘉苑小区、江天丽景城小区、嘉湖 村、 (略) 花园小区、楼富滩小区、政府办公大楼区、商住楼小区、万安四 中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 2019)中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 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 活动可以结束”,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万安县第四 中学以南、云洲大道以西地块内历史上未有过污染源,周边区域对地块内环境 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 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的土壤环境调查活动就此结束,无需继续开展第二阶段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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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标题 万 安 县 第 四 中 学 以 南 、 云 洲 大 道 以 西 地块 第 一 阶 段 土 壤污 染 状 况 调 查报 告
公示日期 2024-08-23
详细介绍
项目地块及周边相邻区域的历史活动及现状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 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活动可以结 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结论可作为地块后续开发利用 的依据。 (1)该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生过生产经营活动,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目 前地块内为空地,该地块于 2024 年规划为居住用地。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和历 史上均未作为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 不涉及环境污染是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 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无明显潜在污染源,调查中 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 万安县第四中学以南、云洲大道以西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共106页 第 50 页 (2)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周边500米范围主要有万安县妇  (略) 、云洲村委会、县生态环境局、富盈万福广场小区、五丰镇人民政府 大楼、书香一品小区、清华名苑小区、新城嘉苑小区、江天丽景城小区、嘉湖 村、 (略) 花园小区、楼富滩小区、政府办公大楼区、商住楼小区、万安四 中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 2019)中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 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 活动可以结束”,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万安县第四 中学以南、云洲大道以西地块内历史上未有过污染源,周边区域对地块内环境 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 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的土壤环境调查活动就此结束,无需继续开展第二阶段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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