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梧审批环评字〔2024〕18号
广西梧州 (略) :
你公司报来的《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为《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在神冠集团思扶厂区万秀区城东镇思扶村大冲口1号地块西面新建1 座 110kV变电站(以下简称神冠Ⅱ站),本期主变压器容量31.5MVA;(2)新建扶典~神冠Ⅱ站11 (略) 工程,路径总长度约2.395千米。线路 (略) 架空敷设,均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区域范围内走线;(3)在220kV扶典变电站现有场地内扩建1个神冠Ⅱ站110kV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2.38%。
二、项目已通过核准审批(粤桂(梧)管发〔2024〕14号)。 (略) 走向已取得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性意见。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二)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站址边界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限值要求。
(三)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变电站站址边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按《报告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变电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应确保事故漏油得到妥善收集及处置;变电站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万秀生态环境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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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环评字〔2024〕18号
广西梧州 (略) :
你公司报来的《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为《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在神冠集团思扶厂区万秀区城东镇思扶村大冲口1号地块西面新建1 座 110kV变电站(以下简称神冠Ⅱ站),本期主变压器容量31.5MVA;(2)新建扶典~神冠Ⅱ站11 (略) 工程,路径总长度约2.395千米。线路 (略) 架空敷设,均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区域范围内走线;(3)在220kV扶典变电站现有场地内扩建1个神冠Ⅱ站110kV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2.38%。
二、项目已通过核准审批(粤桂(梧)管发〔2024〕14号)。 (略) 走向已取得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性意见。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二)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站址边界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限值要求。
(三)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变电站站址边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按《报告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变电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应确保事故漏油得到妥善收集及处置;变电站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万秀生态环境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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