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精炼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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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精炼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贵金属精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贵金属精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太和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贵金属精炼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在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太和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9000m2,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建设贵金属精炼生产线一条(精铅9500t、银30t、铂30kg、钯15kg、金43kg)。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熔融炉熔化废气、中频炉熔化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碱液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王水溶金时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盐酸雾、氮氧化物各工序反应釜排气孔设置密闭管道,设置一套“冷凝回流器+碱液喷淋塔”装置,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烧解废气采用水喷淋处理后与还原废气(盐酸、氮氧化物)一起进入溶解系统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还原过程产生的NH3反应釜排气孔上方设置密闭管道,进入酸液喷淋塔内处理,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熔炼炉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液、废水采用蒸发结晶处理,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建设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过厂房隔声和减震装置等来进行隔声降噪,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厂界各评价点的噪声均低于3类标准值。

4、固废

生活垃圾可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除尘系统尘渣、脱硫系统沉渣、中频炉浮渣、化学品包装材料、废纳米板、溶解滤渣、工艺废液、废滤袋、结晶渣、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处置。项目固废经综合处置后处置率100%,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11月21日、2023年6月26日在湖南省 (略) 上进 (略) 上公示;2023年6月27日~2023年6月27日在项目正门口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2023年6月28日,2023年6月29日在《郴州日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 (略) 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贵金属精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贵金属精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太和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万元建设贵金属精炼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在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太和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9000m2,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建设贵金属精炼生产线一条(精铅9500t、银30t、铂30kg、钯15kg、金43kg)。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熔融炉熔化废气、中频炉熔化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碱液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环境集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王水溶金时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盐酸雾、氮氧化物各工序反应釜排气孔设置密闭管道,设置一套“冷凝回流器+碱液喷淋塔”装置,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烧解废气采用水喷淋处理后与还原废气(盐酸、氮氧化物)一起进入溶解系统的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还原过程产生的NH3反应釜排气孔上方设置密闭管道,进入酸液喷淋塔内处理,废气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熔炼炉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液、废水采用蒸发结晶处理,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建设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过厂房隔声和减震装置等来进行隔声降噪,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厂界各评价点的噪声均低于3类标准值。

4、固废

生活垃圾可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除尘系统尘渣、脱硫系统沉渣、中频炉浮渣、化学品包装材料、废纳米板、溶解滤渣、工艺废液、废滤袋、结晶渣、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处置。项目固废经综合处置后处置率100%,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分别于2022年11月21日、2023年6月26日在湖南省 (略) 上进 (略) 上公示;2023年6月27日~2023年6月27日在项目正门口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2023年6月28日,2023年6月29日在《郴州日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 (略) 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相关具体要求,表明项目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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