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同德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节能氧化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同德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节能氧化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同心县 (略) 年产*吨新型环保节能氧化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本项目为氧化钙和氢氧化钙生产项目, (略) 同心县*塘镇,同心县 (略) 现有*吨的新型环保节能氧化钙生产线及配套的破碎工序,2020年因矿山停产且后期不再启用,故企业外购规格为40毫米-80毫米的石灰石原料,可直接煅烧,不需要破碎筛分,故项目配套破碎生产工序停用且后期不再使用,现还未拆除,煅烧工序正常运行,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新增一套发灰生产线、一套磨粉生产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年生产生石灰粉末*.3吨,熟石灰*.3吨、块状生石灰*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6%。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管理。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磨粉投料粉尘、磨粉粉尘、破碎投料粉尘、发灰粉尘、原料、成品堆放粉尘、筒仓粉尘。磨粉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磨粉粉尘经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浓度均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石灰制造排放限值要求;破碎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石灰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发灰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雾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石灰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原料、成品堆放粉尘采用全封闭自由沉降等措施处理;筒仓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阀无组织排放;现有工程炉窑废气(颗粒物)通过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石灰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发灰用水和水雾除尘用水。水雾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发灰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外排废水。
3、加强噪声管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采取相关措施后,需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发灰机、风机、磨粉机、输送带等设备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少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应根据其性质尽可能分类堆放和收集,可回收尽量回收,剩余不可回收的建筑 (略) 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灰、沉淀池淤泥及废机油。除尘灰收集后用于粉状石灰石外售;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组织的单位;沉淀池淤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 (略) 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0953-*。
(略) 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4年8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同心县 (略) 年产*吨新型环保节能氧化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本项目为氧化钙和氢氧化钙生产项目, (略) 同心县*塘镇,同心县 (略) 现有*吨的新型环保节能氧化钙生产线及配套的破碎工序,2020年因矿山停产且后期不再启用,故企业外购规格为40毫米-80毫米的石灰石原料,可直接煅烧,不需要破碎筛分,故项目配套破碎生产工序停用且后期不再使用,现还未拆除,煅烧工序正常运行,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新增一套发灰生产线、一套磨粉生产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年生产生石灰粉末*.3吨,熟石灰*.3吨、块状生石灰*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6%。
二、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管理。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磨粉投料粉尘、磨粉粉尘、破碎投料粉尘、发灰粉尘、原料、成品堆放粉尘、筒仓粉尘。磨粉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磨粉粉尘经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浓度均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石灰制造排放限值要求;破碎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石灰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发灰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水雾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石灰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原料、成品堆放粉尘采用全封闭自由沉降等措施处理;筒仓粉尘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阀无组织排放;现有工程炉窑废气(颗粒物)通过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石灰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需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管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发灰用水和水雾除尘用水。水雾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发灰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外排废水。
3、加强噪声管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采取相关措施后,需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发灰机、风机、磨粉机、输送带等设备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少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应根据其性质尽可能分类堆放和收集,可回收尽量回收,剩余不可回收的建筑 (略) 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灰、沉淀池淤泥及废机油。除尘灰收集后用于粉状石灰石外售;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组织的单位;沉淀池淤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 (略) 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0953-*。
(略) 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4年8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