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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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2024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衡水高新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衡水 (略) 年产*个吹塑桶扩建项目

河北衡水高 (略) 夏寨村东

衡水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大夏寨村东,衡水 (略) 院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4"46.621",北纬37°45"19.561",项目利用现有工程中空吹塑车间(500平方米)闲置区域建设(无新增占地)。购置全自动吹塑生产线3条、破碎机2台等共计5台/条设备。增加吹塑工序的工作生产时长。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个吹塑桶。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个吹塑桶及800吨金属止水钢板。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98%。

1、废气治理措施

有组织: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吹塑、冷却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标准从严。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处理效率不满足要求时,车间口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扩建项目生产用水为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用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滏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同时执行滏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后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设计对项目噪声源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震设施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夜间≤55dB(A),昼间≤65B(A)。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集尘灰收集后外售,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正版)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标准。

5、土壤和地下水染控制措施

扩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滏东污水处理厂。危废间做重点防渗,确保物料泄漏后不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设有防渗漏托盘,存储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危险废物泄漏后不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对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地面漫流以及垂直入渗等,扩建项目主要污染为有机废气,不涉及重金属离子,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项目占地及周边土壤造成影响。综上,扩建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扩建项目防渗措施依托现有工程。现有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厂区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其中,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现有防渗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的防渗措施要求:

a重点防渗区

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危废间地面涂刷环氧漆防渗。同时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b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成品库、一般固废存储间、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水泥地面防渗。其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c简单防渗区:

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综上,在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涉及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中的危险物质为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有害性。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主要分布在危废间内。

①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的要求,做到三防(防扬撒、防流水、防渗漏)处理;

②危废间双人负责,定时巡回检查:职工定时巡回检查、定时记录,发现泄漏情况立即报告。

③危废间内禁止吸烟和一切明火,设置消防灭火器和消防沙;

④危废洒落时,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用洁净的扫帚、簸箕收集于干燥、洁净的备用桶中,对泄漏区域内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废物作为危废处置。

2、火灾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及应急要求

①消除和控制明火源:在库房内,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动火吸烟。

②防止电气火花:采取有效措施防 (略) 和电气设施在开关断开、接触不良、短路、漏电时产生火花,防止静电放电火花;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电放电火花。

③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应准备足够的各类消防用具(消防沙、灭火器等)。各类消防用具必须固定存放在适当地方,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如有损坏或失效时,需立即进行修理和更换补充。严格禁止把消防用具移作他用。

④必须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大力传播消防知识,并经常开展群众性的安全防火检查,至少每季开展一次。在冬、春两季气候干燥的季节里,更应加强防火检查工作。

应急管理要求:

①发现火灾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由于物料存储量少,可使用干粉灭火器从源头灭火。建设单位应准备应急用沙土及相应器械,用于防汛、火灾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

②项目涉及的物料若泄漏遇到明火有可能会引发火灾,灭火过程中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即可,不会产生消防废水。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2024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衡水高新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衡水 (略) 年产*个吹塑桶扩建项目

河北衡水高 (略) 夏寨村东

衡水 (略)

河北 (略)

项目位于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大夏寨村东,衡水 (略) 院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4"46.621",北纬37°45"19.561",项目利用现有工程中空吹塑车间(500平方米)闲置区域建设(无新增占地)。购置全自动吹塑生产线3条、破碎机2台等共计5台/条设备。增加吹塑工序的工作生产时长。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个吹塑桶。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个吹塑桶及800吨金属止水钢板。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98%。

1、废气治理措施

有组织:

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吹塑、冷却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标准从严。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处理效率不满足要求时,车间口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扩建项目生产用水为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用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滏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同时执行滏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后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设计对项目噪声源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震设施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夜间≤55dB(A),昼间≤65B(A)。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集尘灰收集后外售,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正版)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标准。

5、土壤和地下水染控制措施

扩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 (略) 排入滏东污水处理厂。危废间做重点防渗,确保物料泄漏后不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设有防渗漏托盘,存储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危险废物泄漏后不会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对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地面漫流以及垂直入渗等,扩建项目主要污染为有机废气,不涉及重金属离子,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项目占地及周边土壤造成影响。综上,扩建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扩建项目防渗措施依托现有工程。现有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厂区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其中,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现有防渗可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的防渗措施要求:

a重点防渗区

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危废间地面涂刷环氧漆防渗。同时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b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成品库、一般固废存储间、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水泥地面防渗。其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c简单防渗区:

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

综上,在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涉及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中的危险物质为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有害性。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主要分布在危废间内。

①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的要求,做到三防(防扬撒、防流水、防渗漏)处理;

②危废间双人负责,定时巡回检查:职工定时巡回检查、定时记录,发现泄漏情况立即报告。

③危废间内禁止吸烟和一切明火,设置消防灭火器和消防沙;

④危废洒落时,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用洁净的扫帚、簸箕收集于干燥、洁净的备用桶中,对泄漏区域内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废物作为危废处置。

2、火灾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及应急要求

①消除和控制明火源:在库房内,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动火吸烟。

②防止电气火花:采取有效措施防 (略) 和电气设施在开关断开、接触不良、短路、漏电时产生火花,防止静电放电火花;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电放电火花。

③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应准备足够的各类消防用具(消防沙、灭火器等)。各类消防用具必须固定存放在适当地方,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如有损坏或失效时,需立即进行修理和更换补充。严格禁止把消防用具移作他用。

④必须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大力传播消防知识,并经常开展群众性的安全防火检查,至少每季开展一次。在冬、春两季气候干燥的季节里,更应加强防火检查工作。

应急管理要求:

①发现火灾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由于物料存储量少,可使用干粉灭火器从源头灭火。建设单位应准备应急用沙土及相应器械,用于防汛、火灾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

②项目涉及的物料若泄漏遇到明火有可能会引发火灾,灭火过程中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即可,不会产生消防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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